霍城县司法局:建公共法律工作站回应群众法务需求

霍城县司法局:建公共法律工作站回应群众法务需求

霍城县司法局:建公共法律工作站回应群众法务需求

新疆霍城县司法局在主题教育开展中,紧盯基层群众反映邻里矛盾,土地租赁纠纷、债权债务不清等热点问题,以整改落实为抓手,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通过法律服务,及时回应群众法务需求,把群众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通通变成暖心事。

全面覆盖——每村一站。在县行政服务大厅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乡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在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聘请配备法律顾问,采取一拖三模式,即乡镇法律顾问可兼顾3个村的法律顾问,保证每乡每村每居都有法律顾问无偿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定、诉状起草等。目前,按照“6+X”功能定位,共建立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1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91个,在56个便民警务站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覆盖率达到100%。

明确职责——“一服务四促进”。坚持法律顾问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干部作风转变和基层组织建设。进站律师具体发挥为民服务员、信访疏导员、民情信息员、稳定协助员四个作用,积极为群众提供服务,代理群众信访事项并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群众的信访诉求,及时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并帮助当地抓好农村社会稳定,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定期进点——“逢五必进、每月三天”。法律顾问不与本单位工作脱钩,不全天候蹲点驻村,每月5日、15日、25日为进站(室)工作日,遇有节假日顺延。其余时间在其律师事务所工作,特殊情况下可增加工作日。每次进点必讲《反恐怖主义法》、《宗教事务条例》、《信访条例》《婚姻法》《合同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条例》等,以案释法,让群众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更好地遵守法律。

严格管理——以制度管人管事。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办实事情况据实填写《法律事务工作日志》,每月由村(社区)支部盖章认可,作为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律师在岗尽责情况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发现工作不到位、服务群众不满意、基层反映强烈的进行问责,限期整改纠正。年底对每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律师进行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续聘、表彰和兑现年报酬的重要依据。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霍城县律师共走访接待群众910余人,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68件,化解矛盾纠纷516起;开展法治宣讲182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8万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289起,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共计900余万元。(王建武 孙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