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長”同庭履職 嚴懲涉黑涉惡犯罪

記者 楊露露 通訊員 羅向鴻

“現在開庭!”11月12日上午,隨著一聲落槌,由龍子湖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魏某君等被告人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涉惡案在龍子湖區人民法院進行公開開庭審理。由龍子湖區人民法院院長閆峰擔任審判長,龍子湖區檢察院檢察長杜家素以國家公訴人、員額檢察官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魏某君、張某洋、張某君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逐漸形成以魏某君為主要糾集者,張某洋、張某君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多次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進行討債,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其行為嚴重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過程中,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合議庭對魏某君等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進行了一一調查,經過公訴人宣讀起訴書,訊問被告人,出示犯罪的有關證據,控辯雙方對所有證據進行了質證認證;在辯論階段,圍繞罪與非罪、量刑輕重等方面各方發表了不同意見。庭審順利完成,待本案經合議庭評議後,將擇日宣判。

眾所周知“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在討債的過程中方式、方法必須符合法律規定。面對權利受到侵害時,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權利,而不是通過違法的方式進行私力救濟。公訴人認為,縱觀本案中被告人從債權人論為階下囚的歷程,追其原因是其法律意識的淡薄。在債權得不到執行時,多次通過暴力、噴字、圍堵等違法的方式進行私力救濟,其行為觸犯了法律,最終受到法律的懲罰。

嚴格落實領導帶頭辦理涉黑涉惡案、大案要案的辦案要求,院長和檢察長親臨辦案一線,其他班子成員各有分工,為案件的順利審結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本次涉黑涉惡案件偵查過程中,龍子湖區公安機關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整肅社會治安,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經過周密的偵查和部署,涉案人員先後被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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