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費師範生,免學費、發補助、入編、入崗

天津公費師範生,免學費、發補助、入編、入崗

天津市實施《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細則近日公佈。明確了公費師範生的選拔錄取、履約任教、激勵措施、條件保障等細則。

公費師範生範圍

細則所稱的公費師範生,包括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公費師範生和天津市公費師範生。

天津公費師範生,免學費、發補助、入編、入崗

  • 部屬師範大學公費師範生是指由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西南大學6所部屬師範大學培養的公費師範生。
  • 天津市公費師範生是指本市適時在天津師範大學試點招收的公費師範生。由市財政承擔其在校期間學費、住宿費並給予生活費補助。
天津公費師範生,免學費、發補助、入編、入崗

選拔錄取

志願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並符合條件的部屬師範大學非師範專業優秀學生,可在教育部和部屬師範大學核定的公費師範生招生計劃內轉入師範專業

天津市公費師範生招生實行提前批次錄取,擇優選拔樂教、適教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天津師範大學志願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並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師範專業優秀學生,入學2年內,可在學校核定的招生計劃內轉入天津市公費師範生相關專業,簽訂協議並由學校按相關標準返還學費、住宿費,補發生活費補助

天津市公費師範生可按照本市和學校規定的辦法和程序,在師範專業範圍內進行二次專業選擇

履約任教

通過雙向選擇等方式為每位畢業的公費師範生落實任教學校和崗位,並落實接收公費師範生所需編制

公費師範生畢業後一般回生源所在區或接收區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不少於6年。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公費師範生,由學校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安排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至少1年。公費師範生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可在本市學校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

公費師範生未按規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的,按違約處理。

激勵措施

本市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對天津市公費師範生生活費補助標準予以動態調整。優秀的天津市公費師範生

可享受其他非義務性獎學金。鼓勵設立天津市公費師範生專項獎學金。支持天津師範大學遴選優秀公費師範生參加國內交流學習、教學技能比賽等活動。

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等優惠政策,吸引公費師範生畢業後到農村中小學任教。

條件保障

在現有事業編制總量內,妥善解決公費師範生到中小學任教所需編制。

要實行“雙導師”制度,安排中小學名師、高校高水平教師給天津市公費師範生授課。強化實踐教學環節,落實天津市公費師範生在校期間教育實踐時間累計不少於一個學期的制度。

在城鎮學校工作的公費師範生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期間仍然享受派出學校原工資福利待遇。各區和農村學校要為公費師範生到農村任教服務提供辦公場所、週轉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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