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质押股票用于买房?和而泰回复问询函

导语和而泰于2019年11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现对深交所提出的实控人质押股份的主要原因以及质押融资的主要用途等问询作出回复。

11月14日,资本邦讯,和而泰(002402.SZ)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显示,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现对深交所提出的实控人质押股份的主要原因以及质押融资的主要用途等问询作出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和而泰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伟2019年10月24日质押股份11,450,000股给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融资金额为10,000万元,融资金额用于偿还股票质押融资债务以解除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39,100,000股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伟于2019年11月12日办理了上述解除质押业务。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办理上述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旨在减少其质押股份数量,降低其质押率。截至2019年11月1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伟持有公司股份148,4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567%,累计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80,6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4.3189%,占公司总股本的9.4279%。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伟质押所持公司股份系用于个人融资需求。股份质押借款的具体用途主要包括:

(1)2013年6月,增持受让公司股权

2013年6月27日,刘建伟与达晨创投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刘建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增持和而泰股份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960%。

(2)2014年10月,通过定增方式增持公司股权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74号),公司控股股东刘建伟通过创和投资参与公司定向发行股票。

(3)用于购房支出及个人家庭的消费。

(4)为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提供担保

2015年12月,为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自愿向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提供个人担保,保证其优先级份额本金及预期收益、普通级份额的本金不受损失。

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18年12月出售完毕并终止,因二级市场波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优先级份额和普通级份额均出现了亏损,实际控制人刘建伟为上述亏损及优先级份额预期收益承担了差额补足责任,同时还额外为员工普通份额提供了一定收益。

和而泰指出,截止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伟所质押的股份尚不存在平仓风险。根据实际控制人刘建伟提供的征信报告,其个人资产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贷款违约的情形,其所持公司股份提供质押进行的融资亦不存在违约情形。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良好,并且已经积极筹措其他融资方式以降低质押比例,风险较为可控。实际控制人将继续与质权人保持密切沟通,如若后续出现公司股票持续下跌,实际控制人将通过补充质押或现金等措施防范触发平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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