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潭公辦幼兒園人員編制有新規

為破解學前教育“入園難”“入園貴”突出問題,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鷹潭市委編辦結合工作實際,在新建或新收歸國有的公辦幼兒園推行人員總量備案制管理。

一、轉變管理方式。公辦幼兒園的編制管理方式由單一審批制轉變為人員總量管理制。人員總量由核定的事業編制數和核準的財政補助聘用人員數兩部分組成。財政補助聘用人員總量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每2年調整1次。


二、明確核定標準。明確班級規模。公辦幼兒園每班人數按小班(3至4歲)20-25人、中班(4至5歲)26-30人、大班(5至6歲)31 -35人的標準配備。明確人員總量核定標準。事業編制數一般按每園3名標準核定,主要用於配備園長、保教主任、專職會計等核心崗位的管理人員;財政補助聘用人員數按每班2-3名標準核定,主要用於配備專任教師、保育人員和衛生保健人員。後勤服務、安保等人員採用勞務招聘等方式解決,不納入人員總量管理。


三、實行分類管理。公辦幼兒園總量內人員依照進入方式的不同,實行分類管理:通過審批管理程序的新進人員,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納入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其餘新進的“財政補助聘用”人員實行備案管理。


四、規範聘用程序。聘用事業編制數工作人員執行現行公開招聘程序;聘用財政補助人員數人員執行備案制,由各公辦幼兒園研究提出財政補助聘用人員數需求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後,報機構編制部門核准、備案。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統一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一次。


五、規範經費撥付。財政補助聘用人員的經費撥付,由用人單位憑相關材料到財政部門辦理經費預算和撥付手續。建立健全正常的財政定額補助增長機制,根據市直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社會平均工資和社會保障水平等因素,並按有關政策規定適時調整。(來源:江西機構編制)

鷹潭公辦幼兒園人員編制有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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