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審計局加強審計執行督查 推動審計整改落實

四川新聞網巴中11月14日訊(何永勝)為提升審計服務質量,有效推動各部門加強審計初心查問題,整改落實擔使命,有效轉化審計成果運用,近日,南江縣審計局採取“回頭看”督查審計結論性文書的執行情況。

明確審計執行查看重點。把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作出的處理決定的執行情況、要求被審計單位自行糾正事項的落實到位情況、被審計單位相關主管部門對審計機關提出的審計建議的採納情況、相關受理部門對審計機關移送事項的處理結果情況、有關單位對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有關審計項目實施結果和督查類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等作為審計執行查看的重點。

落實審計執行查看機制。成立審計執行督查組,負責審計執行查看工作。各業務股室實施的審計項目在規定的執行時限內,落實專人督促被審計單位認真抓好審計執行整改。執行期滿的10個工作日內,將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徵求意見稿的回覆意見、審計執行回覆意見、審計執行相關證明等資料提交執行督查組,並填寫清單;審計執行督查組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項目的執行督查工作。

加強督查執行工作管理。為推動審計整改及審計建議意見的落實,維護審計監督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督查執行工作實行專人登記、專人管理、專人督辦制度,進行“登記”和“銷號”管理,對未按期“銷號”的事項加大督查力度,確保督查事項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審計執行督查組每個季度初的7個工作日內,彙總上一季度執行督查結果,形成工作動態報告。

嚴格督查執行結果處理。對被審計單位審計整改不落實的問題,書面向本級人民政府或其上級主管部門通報報送,責成其督促整改落實;在向縣政府提交年度審計結果報告、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年度審計工作及審計整改情況報告時,如實披露被審計單位未予整改的情況;納入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定責,並追蹤問責;納入審計結果向社會公開的內容,由社會公眾和輿論媒體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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