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绍兴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强化警示教育,绍兴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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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黄酒小镇(东浦)开发建设管委会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陈敏波醉驾问题。

  2018年6月28日,陈敏波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4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9月21日,陈敏波被越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19年1月,陈敏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

  柯桥区公安分局福全派出所民警朱鑫酒驾问题。  2018年7月6日,朱鑫酒后驾驶年检已超期的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12月14日,朱鑫被公安机关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7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6月,朱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嵊州市仙岩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黄苗华酒驾问题。

  2014年9月13日,黄苗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9月16日,黄苗华被公安机关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6月24日,黄苗华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7月12日,黄苗华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7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9月,黄苗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新昌县羽林街道大明市村原党总支部委员俞奕斌酒驾问题。

  2019年1月16日,俞奕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酒精含量为110mg/100ml。3月5日,新昌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2019年9月,俞奕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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