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采购数据异常审美疲劳 募投项目诡异提速成上市借口

业务区域垄断带来稳定收入的同时也成为成都燃气未来收入增长的绊脚索,而招股书披露的采购数据异常已见怪不怪;颇有新意的是,历时5年仅完成不足总投资50%的募投项目突然增速且作为成都燃气上市募集资金的借口,此IPO逻辑已超出投资者的正常思维。

鹤鸣九皋/文

10月31日,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成都燃气”)顺利通过了发审委上市审核,成为准上市企业。

招股说明书显示,成都燃气前身为成都市煤气总公司,为国资委二级全资子公司,后又经过多次股权变更和转让,目前,成都燃气股东由成都城投集团、华润燃气投资和港华燃气投资三个法人股东和1334名自然人股东构成,其中,成都城投集团为控股股东,发行前其所持有的成都燃气股权为41%。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财务数据,成都燃气的经营业绩在报告期内的增长并不稳定,2016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分别下滑了5.16%、10.38%;2017年则重拾增长,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增幅分别为6.99%和7.71%。可见,成都燃气并非是一家成长性突出的公司。与此同时,成都燃气经营层面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投资者重点关注。

区域垄断的优与劣

招股说明书显示,成都燃气的主营业务为城市燃气输配、销售,城市燃气工程施工以及燃气表具销售,这样的业务具有明显的区域垄断特征。招股说明书也就此提出风险提示:“目前,我国城市燃气企业对其拥有特许经营权的特定区域的经营处于一定程度上的垄断地位。对于已被其他城市燃气企业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区域,本公司需采取并购入股的形式获取当地经营权,否则将难以进入该等区域开展城市燃气业务,……则公司将面临难以及时拓展业务区域的风险。”

区域垄断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成都燃气主营业务的“护城河”,保障了公司拥有稳定的业务来源;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成为约束成都燃气成长的“瓶颈”。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6-2018年上半年,成都燃气营业收入来自于西南地区的份额,始终高达95%以上;而来自于西南地区之外的营业收入金额,则一直未能突破亿元的门槛,且主要来自子公司千嘉科技燃气计量表的销售及安装业务实现的收入以及提供设计开发服务实现的收入,这也是成都燃气业务经营中所面临的尴尬之处。

采购数据异常见怪不怪

根据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采购数据可知,成都燃气在2018年上半年的采购总额中,用于天然气销售业务的采购金额为11.54亿元,用于天然气安装业务的采购金额为1.68亿元,用于燃气计量表和其他燃气用具销售、安装及设计开发服务的采购金额为1.21亿元,合计采购金额为14.43亿元。且招股说明书明确表示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考虑到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6%和10%,可估算出成都燃气的含税采购额约为16.15亿元。

与此同时,成都燃气2018年上半年现金流量表中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科目支出金额为16.09亿元,用于采购原材料和劳务外包的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余额从2017年年末的6.03亿元下降为2018年上半年末的6亿元,减少了3749.68万元;同时预付款从2017年的2.19亿元下降为2018年上半年末的1.82亿元,减少了279.15万元。综合上述数据可估算出都燃气在2018年上半年的理论含税采购总额约为16.44亿元,比基于采购金额估算的含税采购额高出2905万元。

显然这笔采购资金并未用于该公司天然气销售、天然气安装、燃气计量表和其他燃气用具销售安装及设计开发服务这三大业务的原材料采购中,那么,它又流向哪儿了?

按照同样的方法对2016年和2017年成都燃气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成都燃气2017年的采购项目中,用于天然气销售的采购金额为20.6亿元,用于天然气安装业务的采购金额为2.65亿元,用于燃气计量表和其他燃气用具销售、安装及设计开发服务业务的采购金额为2.23亿元,三项合计的采购金额为25.48亿元。考虑到2017年7月天然气销售的增值税率由13%调整为11%,可估算出2017年成都燃气的含税采购额约为28.79亿元。

同年,成都燃气“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科目支出金额则高达28.31亿元,用于采购原材料和劳务外包的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余额从2016年年末的4.95亿元大幅上升为2017年年末的6.03亿元,净增加2.28亿元;同期预付款从2016年年末的1.86亿元上升为2017年年末的2.19亿元,净增加3269.17万元,因此,成都燃气在2017年的理论含税采购总额约为30.26亿元,比基于采购金额估算的含税采购额高出1.47亿元。

而成都燃气2016年采购项目中,用于天然气销售业务的采购金额为18.82亿元,用于天然气安装业务的采购金额为2.05亿元,用于燃气计量表和其他燃气用具销售、安装及设计开发服务业务的采购金额为1.03亿元,三项合计采购金额为21.489亿元。考虑增值税后的含税采购额为24.86亿元,而由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和预付款三个项目计算得到的理论含税采购总额约为27.33亿元,比基于采购金额计算的含税采购额高出2.46亿元。

报告期的两个半年度内,成都燃气实际支出的采购资金超出了同期采购总额高达约4.22亿元,这如何不令人怀疑该公司所披露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呢?

募投项目是否有实施必要?

成都燃气本次上市计划募集11.5亿元用于投资“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截至2018年上半年末,成都燃气针对该项目已经投入了8.63亿元。但种种迹象表明,成都燃气对此项目的实施并不“着急”。

成都燃气:采购数据异常审美疲劳 募投项目诡异提速成上市借口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从2013年7月就获得审批并开始建设,到目前仍未能完成;从18.51亿元的项目总投资额来看,在过去的5年时间里,该项目累计投资额尚不足50%。

是此项目工程浩大难以在短期内完成吗?

招股说明书同时还披露,该项目预计在2020年全部完成,也即在2018年下半年到2020年这两年半时间里,成都燃气针对该项目将完成剩余50%以上的总投资。

由此可见,对比2018年下半年到2020年这个时段的投资效率,在2013年到2018年上半年期间,就显得异常缓慢了。

那么,是不是上市前的成都燃气没有充足的资金储备来完成这个项目呢?答案也不是!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成都燃气在报告期内累计向股东7次分红金额高达17.35亿元,几乎相当于整个募投项目所需的投资额。

在资金非常充沛的前提下,成都燃气在过去5年时间里“不慌不忙”地建设着一个项目,并且还用这个项目“后半段”的投资作为上市募集资金的借口,这样的逻辑,无论如何难以称之为正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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