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农村户口的人没土地怎么办?

用户5505300657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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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农民,传统意义上就是指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既然从事农业生产,那就必须拥有一定的土地,并且在农村有稳定的住所,有农村户口,是某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是农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重要依靠,因此来说,必须有可以耕种的土地,是我们对农民的一个基本认知。

但就当前来讲,有农村户口,也属于某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土地的农民越来越多,有的农民三、四十岁了仍然没有分得土地,有些农民甚至全家没有土地,还有一些农民甚至没有宅基地,说着不算是农民,但已经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了。

造成这种原因当然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土地承包政策,国家在二轮土地承包时明确提出,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久不变,土地承包期内不得收回和随意调整土地,很多家庭新增人口较多、人口增长较快,但仍然保持原来的土地亩数不变。

另一个原因便是近年来频繁的土地征收,一些农村土地因城市建设、道路建设、工业区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被依法征收,这些农民得到一定数量的土地征收补偿,但安置方式常常是货币安置,也就是给上一笔钱但不能提供工作岗位,这也造成了大量“无地”“失地”农民的存在。

农村户口但没有土地还算是农民吗?这要正确理解农民的概念,因为农民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当前还不能给予明确的定义,不能说不从事农业生产就不是农民,很多农民常年在城里工作,但仍然被称作“农民工”;也不能说有农业户口就是农民,因为当前国家正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将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分。

因此来说,如果你的户口没有迁出农村集体,仍然是某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管有没有土地,都可以称之为农民。那这些农民出路在哪里,应该怎么办?如何才能得到土地呢?当前来讲,由于国家提出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土地不会再重新分配,很多农村由于各种原因也不再进行小调整,因此来讲,这些农民取得取得可以用以下3种方式。

(1)从自己家庭里分得土地。因为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承包,每个家庭成员都平等地享有家里土地的承包权,不管是不是二轮承包后的新增人口,如果你面临分户,完全有从自己原来家庭中分得土地的权利。

(2)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土地。当前,农民在城里有稳定的非农收入、已经在城里安家落户的情况比较多,承包期内,这些农民的土地是不能收回的,但国家鼓励这些农民依法有偿转让自己的土地,如果你长期在农村,完全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土地。

(3)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的经营权。当前农村土地实行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国家鼓励农民将经营权流转出去,有很多农民由于长期在外打工也愿意把土地流转出去,并且当前土地流转的价格不是太高,如果你有农业种植经营的经验和愿望,可以通过流转的方式取得土地耕种。





乡村小鱼


如果没有赶上第一次土地分配和第二次土地的农村户口,现在应该是分不到地了。

是这样,我们村上一次抓阄分地是在1998年到2000年,2000年以后就没有地分了,现在已经土地确权了,再分地的时候应该是2028年,之前有地的就还有,如果中间地被卖了,没有了,在分的时候也不会有了。

以前大家都不愿意种地,因为种地要交税嘛,所以有些投机的人就不愿意要地,等到一免两补的时候都想要地了,看到地是宝贝了,就开始想办法去村里要地

其实村里的地都是有数的,98年分完了,就没有多余的了,你那时候不去要,到现在要,那是不可能给你的,因为也没有地给你。





崔小刘逛东北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最有发言权,我是一个农民今年62岁,土地刚到户时我正年青,干劲时足,开始几年上交公粮水费不大,人人都有土地,可随着各种费税逐年加大时,就有点吃不消了,土地当时确定每5年调整一次,到第三次调整时,土地就不俏了,有许多人把户口下到手中说是有单位接收,那年代没有现在管得严网落不发达,后来生产小组干脆不调整土地了,有的当兵或在城里做小生意的人把户口放在手中不上,直到国家不收农税费,而且还得补贴,这些人又想要分土地了,于是原一直种地的农民就不同意,要交各种税费时你不要土地,现在不交而且还得补贴钱时你又要土地,又不是菜园的门,想出就出想进就进,这是一个主要原困之一,再种人就是近十几年出生和结婚嫁进来的人口,的确没有土地再分给他们了,因为国家订了三十年不变的合同,有了这个尚方宝剑,只有等了,除非生产小组组织再调整一次,可谁愿意讨这个麻烦呢?何况粮食价格这么底,就是有土地的农民现在都外出打工了,土地也荒废了,说来说去要是土地还要上缴各种税费,你看谁还要土地。这就是我所见所闻的事实,条友们你们那里是这样吗?


历史刻录


💔大包干农业生产责任制,一九八三年在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小岗村试点成功向全国推广后,全国都实行了包产到户农业生产责任制,人均分得田地自主种植经营,每年向国家上缴公粮就行了,从第一轮田地包产到户开始,国家就制定了三十年不变的政策,农村老人去世女儿出嫁田地也不收回,男人娶媳妇结婚后生养子女也就没有土地可分,成了"黑人口"。第二轮土地承包作了小调整,可把关不严,家中去世的人田地也没收回,而出生的农业人口,也分不了田地。我地就有这种现象,王老汉和老伴2015年去世,全家还有一个儿子,一人一亩三分地两人二亩六分地没有收回,一个儿子种三人田地,而我村谢志来老汉2010年娶了媳妇,全家四口人人均田地一亩,共四亩,媳了媳夫也没有田地可分,第二年媳妇生了孩子,是农村户口也分不了土地,金家六口人只有四人土地。时下农村户口没有土地的很多。为了解决农村户口没有土地的问题,就要把生老病死,出嫁人的土地收回来,分给这些入驻农村,出生的农业人口能分上土地,这样才叫"公正、公开、公平!💔


农家福报优秀通讯员


农村户口没分到土地的人太多了,全国35周岁以下的年轻人全部没土地。这是土地承包关系政策保持长期稳定不变而形成的,眼看二轮承包期要到期了,谁知道土地承包期又要延长30年,这让一部农村人终身分不到承包地。

那么农村户口没土地怎么办?

首先,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人口可以继承。

土地原来是按家庭承包人口包产到户的,原来家家都有土地,土地承包政策保持长期不变,对任何家庭都是公平的,不会因为增加人口而增加土地,也不会因为减少人口而减少土地,新增人口没有土地,但父辈人的承包地是往下一代一代遗留的,如果父辈人因自身原因将土地出售给他人,造成下辈人没有土地耕种怪不得别人,怪不到社会。别人家人口少土地多那是人家的合法权益,人家没有义务拿出来免费分配给别人,即使退出也应该有偿。

其次,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合法转让。

为了解决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国家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村集体内合法转让。人少地多的可以合法转让土地,人多地少的可以依法购买土地,这样即保证了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又解决了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同时也可增强农民自力更生的生存能力,避免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大锅饭思想发生。

再次,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合法流转。

农村有很多不愿种地而且有打工生存能力的人,他们的承包地,政策豉励流转,而且农村有很多土地都是免费送人耕种,不收取一分租金,愿种地的人,根本不会缺土地种,向阿洪家农村的土地就是问起免费送寨上邻居耕种,自己保留承包权即可。所以,在我看来,那些天天指望国家免费分土地的人,大多数人并不是想真正种地,都是看到国家那点农业补贴而已。

总而言之,土地政策长期稳定不变有它不变的道理,没有土地的人也别指望别人会把土地免费分给你,只能靠自己。况且,几十年来,这么多没分到土地的农村人没见到有人被饿死的,很多没土地的农村人比有土地的人生活得更好,说明国家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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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我是农村八十后的,我也是农村户口没有土地,我们哪里是八三年分的承包土地,我是八八年生的,所以以分地分田迟到了差不多五年。

现在在农村大部分都没有土地,如果有了也是继承父母的几分薄田,由于在农村两个孩子基本占大部分,分下来也才一个儿子继承父母的一半土地,土地在越来越少,人口却在增加,改革初期中国人口才六亿,现在已经突破了十三亿,为什么计划生育要放宽,我就不明白了。

假如历史要倒退,我们好多人八零后及九零后都无田可种,感谢袁隆平的贡献,让水稻栽少得多,养活了中国的十三亿人口,现在一亩田基本就能养活两个人,以前是不可能的,在今天很多年轻人虽然拥有农村户口却没有农村土地比比皆是。

打工经济是解决现在无地无田的唯一途径,很多农村年轻人虽然进城,甚至有的是考上公务员,但其土地还在农村,这是现在很普片存在的问题,而有农村户口的农村人大部分现在都没有名下自己的土地。

就算有一天农村人一分土地也没有,也会出行另一种改善的局面,可以务工,甚至可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实在活不下去就走偏门这是一个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大部分是不会饿死的,他只会淘汰一些人这个社会,没有农村土地的你们也不用害怕哦。





说事乡村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虽归村集体所有,但是村集体内部农户可以采取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村集体发包的土地,然后用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以解决家庭的生存生活问题。

按照正常情况来说,只要是村集体成员都有机会承包到村集体发包的土地,但是在生活之中,一些其他因素也可导致虽是村集体成员却没有承包到土地,或是承包到土地之后又失去土地的情况发生。

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会导致农民承包不到或失去土地:

一是错过了土地承包的时间。目前,农户家庭承包的土地是在1998年第二土地承包是承包的,像是耕地的承包期是30年,也就是说农户家庭目前耕地的承包期要到2028年才期满,仍处于承包期内,而土地在承包期内没有特殊情况不作调整,所以说如果没有在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到土地,错过了土地承包的时间,会导致没有土地承包的情况发生。

二是分户导致失去土地。农村土地承包采取的是村集体内部家庭承包的方式,以户为单位向村集体承包土地,如果农户承包到土地之后,某一家庭成员把户口分开单独立户的话,也会出现无土地的情况发生。

三是土地被征收。有的农户是因为承包到土地之后,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

四是外来人口。有的农户是因为在原村集体承包到土地之后,把户口转入一个新的村集体,这种情况也会导致在新的村集体内无土地。

没有土地怎么办?

一是可以向村集体申请承包土地。一般情况下村里的好田好地被农户承包了,但还一些荒山、荒沟、荒坡等“四荒地”,或者预留地、机动地,亦或者其他农户归还、退出的土地,都还存在没有被承包的可能,这时可以向村集体提出申请承包。

二是可以继续承包其他家庭成员的土地。新生人口因错过了土地承包的时间,而导致增人没有增地,但同样的农村土地采取的是家庭承包的方式,减人也不减地,那么家庭新增人口没有承包到土地的,可以继续承包其他家庭成员因减少而留下的土地。

三是转让同村其他农户的土地。同村之间农户的土地是可以相互转让的,这给没有土地的人员提供了承包土地的机会,可以以转让的方式找其他农户商量,转让他们的土地来承包。

四是流转其他农户的土地。土地流转不仅限于本村集体,也以流转其他村集体农户的土地,双方商量好个流转价格,就可以将其他农户的土地经营权流转过来,然后用于经营。

五是外出务工。如果通过多种方式还承包或流转不到土地的,可以选择边外出务工就业,边留意合适的机会取得土地,两不误多好。

六是等待新一轮土地承包期的到来。目前农村土地仍在承包期内,承包期内的土地不作调整,但是本轮土地承包期期满后,在新一轮土地承包期到来的时候,有农村户口就是村集体成员,有权参与村集体土地的承包。

综上所述,有农村户口,导致没有或失去土地的因素有很多,但同样的取得土地的方式也有很多,不管怎样,是农村户口,就拥有村集体成员身份,总归是有机会承包到土地的,无非是时间的早晚,或是过程比正常的农户困难而已。


农村一山货


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是“生不增死不减”,还有就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如果把这两个政策结合到一起,题主的这个问题就好说,也好解决了。

生与死是相对的,有生有死,有死也有生。对一个家庭来说,老人去世,孩子新生也是常态。而土地承包从1978年开始,目前已知至少可以延续到2057年。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某年某月某日添人进口了,增加的人口肯定没有地,但是若干年后老人百年了,肯定也不减地,人口数是变的,地是不动的。因此,总体上说就是平衡的。

以上,是对有承包地家庭来说的。由于各种原因,如今在农村确实有一些没有承包地的家庭。这就跟家庭人口增加还是减少没有关系了,因为整个家庭就没有地。

这些家庭没有承包地都有各自的原因。比如,有的是因为征地拆迁,家里的承包地被全部征收了;有的是在土地承包以后落户;有的是因为洪水灾害耕地被冲没了……,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也是千差万别,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995年的时候,我们这里发生了百年未遇的洪水灾害,有一个乡70%以上的耕地变成了乱石滩。后来国家出钱造地,新造的地优先分给失去全部土地的家庭。如今,当年毁坏的耕地又变成了良田。

2013年的时候,政府征收一个镇近4000亩耕地搞开发区和城市建设。对被征地的农民,除了给补偿费、安置费等各种补偿外,还给办理了失地保险。这些没有土地的农民,到了规定年龄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所以说,农村户口没有土地,如果属于个人没地,家庭有地,那么,没地只是暂时的;如果属于家庭没地,那么,没地各有各的原因,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因为征地而失地的,总不至于得了补偿、入了保险,还要地吧!


二胡的世界


城市户口失业或无工作有多项政府救助补贴,从上次承包形成到今出生农村人囗不在少数,且已最大二十左右,他们这一代又是一个高消费群休,幼教,小学中学,大学,结婚买房,生病医疗全靠父辈那几亩地承担,国家应象城市一样对待下一代农村人,给他们应有的补贴。


宁保民108


请问农村户口没土地怎么办?

农村户口没有承包地和宅基地,这种情况在很多的农村地区都很常见,这是一个很现实且又难解决的问题。在我们国家所有的土地要么归国有,要么归集体所有。就农村的土地来说,农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都只有村集体成员才能享受,也就是说没有农村户口,是不会有这些土地的使用权益的,但是呢,有了农村户口也未必就能分到这些土地。


如今,农村承包地的期限是30年,而且在去年国家又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再延长30年,也就是说要重新分配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农村的现有耕地,也只能等到2057年左右了。其实,只所以这样规定还是为了保障大多数农民的土地权益,毕竟农民是以土地为生的。

大家都知道,承包地是以“户”为单位分给家庭成员的,只要是在当年分地的时候家庭成员跟户主在一个户口簿上,就都享有一定的承包地权益。而且关于承包地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支撑政策,那就是一直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户灭退地”,其意思就是,在现行的承包地政策下,不管家里是否有新生儿或去世的,只要家里的农业户口成员至少还有一位,土地承包户就算没有灭亡,在承包地到期前,土地承包经营权都是你家的。


之所以有“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规定,最主要因为农村土地是以家庭户为单位承包的,不是承包给某个农民的,这样规定有利于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长期稳定性。

因为农村农用地总量是只减不增的,且国家一直强调保持农村承包地政策长期不变,这些就决定了承包期内不能增人增地、减人减地,不然就与违背了现行的法律和政策。

虽然不能通过重新分配土地的方式获取承包地,但随着农村不断发展,那些农业户口但没有土地的农民朋友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获取土地,比如可以申请被村集体收回的农用地,或者以土地流转方式租用村里其他农户的土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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