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11月14日联合发布公告,解除美国禽肉进口限制。
公告说,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联合发布的2013年第19号、2013年第103号、2014年第58号、2014年第100号、2015年第8号公告对美国禽肉进口的限制,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美国禽肉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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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第二十二届中国农加工投洽会 进口 禽肉
2019-11-15 20:15:10 農財寶典畜牧版
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11月14日联合发布公告,解除美国禽肉进口限制。
公告说,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联合发布的2013年第19号、2013年第103号、2014年第58号、2014年第100号、2015年第8号公告对美国禽肉进口的限制,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美国禽肉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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