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湖北3名“保护伞”被开除党籍,9人被查

3名“保护伞”被开除党籍

1、潜江市公安局泰丰派出所副所长王洪波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日前,潜江市纪委监委对潜江市公安局泰丰派出所副所长王洪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洪波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明知他人在辖区内非法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情况下充当“保护伞”,徇私舞弊,故意不予以查禁并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严重危害辖区内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王洪波身为公安机关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法纪意识淡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严重触犯国家法律,涉嫌职务犯罪,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洪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二级警长王锦光被开除党籍

黄州区纪委监委对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二级警长王锦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研究决定,给予王锦光开除党籍处分,建议黄冈市公安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经查,王锦光违反群众纪律,收受涉黑涉恶人员财物,放任纵容违法行为,致使涉黑涉恶人员在其管辖内长期开设赌场,非法获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出境至澳门参与赌博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私存子弹;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反国家法律,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对明知涉嫌犯罪的人员故意包庇,致使涉嫌开设赌场罪的犯罪行为人未受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王锦光身为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观念,底线原则尽失,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执法违法,擅权妄为,不择手段敛财,严重损害党员和执法人员形象,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错误性质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以严肃处理。


3、黄冈罗田县胜利镇党委书记姚霞林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黄冈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报黄冈市委批准,罗田县胜利镇党委书记姚霞林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经查,姚霞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购物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侵占公私财物,挥霍浪费公款,借用公款长期不还;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向服务对象收费,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罪;利用职权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利用职权挪用公款获利,涉嫌挪用公款罪

姚霞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忘却初心使命,利用手中职权,大肆谋取个人私利,与黑恶人员交往密切结为“干亲”,相互利用,充当“官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以严肃处理。

9人被查

1、襄阳市民防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地震局)原党组书记、主任文廷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襄阳市民防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地震局)原党组书记、主任文廷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襄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随州市委政法委委员、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蔡秀国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随州市委政法委委员、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蔡秀国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3、黄冈浠水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田勇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浠水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田勇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4、孝感汉川市公安局刘志勇接受监察调查

汉川市公安局政治处民警刘志勇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经孝感市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云梦县监委监察调查。

5、荆州石首市水政监察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张习银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石首市水政监察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张习银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石首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6、宜昌市测绘大队原大队长李平接受监察调查

宜昌市测绘大队原大队长李平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经宜昌市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宜昌市点军区监委监察调查。

7、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三峡海事局三峡葛洲坝区海事处副主任科员黄永昌接受监察调查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三峡海事局三峡葛洲坝区海事处副主任科员黄永昌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经宜昌市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宜昌市伍家岗区监委监察调查。

8、襄阳襄州区公路局原副局长蒋雪松接受审査调査

襄阳市襄州区公路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蒋雪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襄州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9、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太平派出所四级警长吴红林接受审查调查

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太平派出所四级警长吴红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樊城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随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吴巴金决定逮捕

广水市委原常委、市委办主任吴巴金(副处级)涉嫌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由随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随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吴巴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宜昌市中医医院原院长受审,被检方指控受贿600余万元,不给红包就给脸色

湖北宜昌市猇亭区法院近日公开审理宜昌市中医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刘雄受贿案。检察机关指控:刘雄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鲁某等8人财物602.5065万余元,并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

庭审中,公诉人指控细节显示:2012年至2014年5月,上海商人鲁某向宜昌市中医医院供应医疗器械设备价值1100余万元。为感谢刘雄在设备购销中给予的帮助,鲁为刘雄的女儿购买汽车,并将个人2012年购买的位于上海普陀区126.19平米的公寓,以原价554万元的价格卖给刘雄。为应付税务部门检查,双方签订了700万元买卖合同。后经专业房产公司评估,该房屋当时实际市场价值890余万元,与实际支付买房款相差341万余元。

刘雄当庭认罪。

检察机关指出,任职期间,刘雄在确定药品、医疗设备等供应商这些方面,大搞权力寻租,一次又一次地挑战党纪国法,甚至到了不给红包就给脸色的地步,短短6年间受贿高达600余万元。检察机关认为,刘雄收受8人600余万元,除一人的行贿事实是调查机关立案前掌握的外,其他都是刘雄到案后主动交代,应当认定刘雄具有坦白情节。同时,刘雄及其家人已全部退赃,且自愿认罪认罚。

该案将择日宣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