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翅難逃 紅通逃犯戴躍兵被強制遣返回湘

10月12日,長沙黃花國際機場,外逃17年的戴躍兵被強制遣返回湘。

這是全國監察體制改革以來,中央、省、市三級追逃辦通力協作,各部門密切配合,發揮制度優勢,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開展追逃追贓的最新成果,再次彰顯了有關部門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堅定決心。

17年“深耕” 一追到底

戴躍兵,男,1974年生,武岡市菸草公司原收款員。2002年,其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公款後外逃,變換身份長期藏匿境外。2002年4月,武岡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汙罪對其立案偵查。

“戴躍兵有部隊服役經歷,具有較強的反偵察能力和高度的警惕心理。”戴躍兵攜款潛逃後,案件偵辦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案件承辦人換了好幾茬,但查辦步伐始終沒有停歇。

辦案人員介紹,戴躍兵潛逃後,使用一直未上交的邊防警官證和私自偽造的身份證件出境,斷絕了與家人的一切聯繫。

2015年,“天網行動”迅速鋪開。2016年8月,國際刑警組織對戴躍兵發佈紅色通緝令。在中央追逃辦的指導下,湖南省、市兩級追逃辦組織各部門力量對外逃人員“大起底”,走訪了戴躍兵的家屬、戰友、朋友等關係人,逐個摸排線索,掌握到了其已潛逃境外的情況。

厚積薄發 成功“收網”

2017年,武岡市監委成立,追逃力量得到進一步匯聚整合。

10月,邵陽市追逃辦牽頭,多部門聯合下發《關於敦促在逃人員戴躍兵投案自首的公告》,戴的親屬在政策感召下,通過各種途徑配合尋找戴躍兵。專案組成員從其女友口中得知其行蹤後,決定展開“收網”行動。

隨著飛機落地,公安民警宣讀完逮捕決定,戴躍兵回國歸案,積極退還貪汙所得公款。

這是國際司法執法合作的又一重要成果,也是監察機關嚴格履行法律賦予職責,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追逃,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成功實踐。

“不管逃得有多遠,潛得有多深,恢恢天網,終有被繩之以法的一天。”省追逃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外逃腐敗分子只有徹底放棄幻想,主動回國投案,爭取寬大處理,才是唯一出路。


文|法制週報·新湖南客戶端記者 雷昕

通訊員|劉學先 魏君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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