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资产为抵押物的法人名义贷款,用于公司经营该怎样做账?

列na


本人理解题主的意思是,法人代表以个人名义向外借款,并用公司资产进行抵押,而贷款资金也是用于公司经营。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用公司资产为个人名义贷款进行抵押的时候,是否通过了股东会的决议,允许用公司资产为个人名义贷款进行抵押,如果没有的话,这当中就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一般来说正规的金融机构在接受此类抵押物的时候,肯定是要求有股东会决议的,但是其他金融机构就不好说了)。法人代表应该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和公司章程的约定,向公司或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了。


其次,如果不存在上述问题,而且贷款资金也全部用于公司经营,法人代表并没有从中获利,也就是说没有法人代表没有从中获得利差收益的话,就不涉及高息转贷问题。


第三,账务上面应该就很简单了,资金进入企业账户,应做为股东或高管借款进来,出去就做为归还股东或高管借款项目支出(包括正常的利息支出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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