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配方,相似的经历!秦皇岛一男子三天内连续两次酒驾被查

2019年11月4日,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组织警力在海港区文化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夜查行动,期间查获一起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案件经过
当晚22时,二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在海港区文化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前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夜查行动看见了这位“眼熟”的驾驶员。

开着心爱的小轿车路遇交警蜀黍“再续前缘”?

民警在询问其基本情况时,发现这名酒驾司机很眼熟,仔细一想发现,该男子三天前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同一地点被查处过。随后,民警将男子带回大队做身份核查。

经查,驾驶员三天前已经因为酒驾被暂扣驾驶证。没想到在三天后在同一地点被同一民警拦住了,该男子驾驶证已被暂扣,无驾驶机动车资格。

既然法律意识如此淡薄那就得接受处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500元、扣六分,并处拘留7日的(处罚)。


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在法律边缘试探,为了你我他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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