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6人、立案4人!“拉網式”回訪撈起“漏網之魚”

警告處分6人,誡勉談話4人,立案審查4人,違規報銷的體檢費用待結案後統一退回……


近日,諸暨市山下湖鎮黨委副書記蔡魯晟來到諸暨市委巡察辦,就該鎮賜緋廟村村幹部及計生聯絡員違規報銷個人體檢費用問題報告最新整改情況。

事出有因

事情得從去年的一次巡察說起。2018年1月,諸暨市委第一巡察組對山下湖鎮開展巡察,巡察人員在查閱相關“三資”賬目時發現,該鎮賜緋廟村曾於2013年9月組織時任村兩委幹部和下屬4個自然村計生聯絡員共15人體檢,並於同年12月用村集體資金支付體檢費17287元,違反村級“三資”管理相關規定。隨後,該問題被反饋給山下湖鎮要求整改落實。

知錯不改

本以為上述問題早已整改到位,但令人意外的是,諸暨市委巡察辦在今年8月開展的巡察整改情況“拉網式”回訪檢查中發現,該問題相關涉事人員還未完全處理到位,部分費用也未退交完畢。諸暨市委巡察辦隨即向山下湖鎮黨委發出整改建議書。於是,就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警告6人、立案4人!“拉網式”回訪撈起“漏網之魚”

回訪檢查小組實地核查相關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開展巡察整改情況“拉網式”回訪檢查只是諸暨市做實巡察“後半篇文章”的一個縮影。圍繞提升巡察監督實效,諸暨市堅持結果導向,重抓巡察發現問題整改,在壓實整改責任、完善整改監督體系、建立整改長效機制上持續發力。

監製:馬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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