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怒司機上高速,瘋狂別車10多分鐘,警方:尋釁滋事罪

現如今私家車越來越多,但在車輛過多、道路擁堵之時,一些駕駛員規則意識模糊,爭強好勝,極易發生破壞交通規則乃至別車現象。最近,南通市如東縣公安局接到報警,一名車主在南通市往如東縣的高速上,被一輛紅色轎車別車10多分鐘。接警以後,如東警方立刻展開了調查。

路怒司機上高速,瘋狂別車10多分鐘,警方:尋釁滋事罪

據調查發現,後車駕駛員錢某從南通市回如東縣,途中經過十總高速路口,在正常超越前方卡車時,可能無意識的妨礙了左側一輛本田思域轎車的正常行駛。本田思域轎車車主楊某,認為錢某妨礙了他的正常行駛,對此氣不過,於是連續超車至錢某車前方,妨礙其正常行駛,總共逼停其車輛達到十幾公里。

於是民警傳喚楊某到派出所接受調查,楊某交代了他為了出氣故意在高速上別車的行為。並對此表示非常的後悔。最終,楊某因尋釁滋事被警方行政拘留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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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輛,前車故意阻礙後車正常行駛,或後車在超越前方車輛時,故意阻礙前車正常行駛,這種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6條規定,屬於故意攔截和追逐他人車輛,按照尋釁滋事罪處理。

路怒司機上高速,瘋狂別車10多分鐘,警方:尋釁滋事罪

小編在此提醒,無視規則開“鬥氣車”不僅違反交通規則,更涉嫌刑事犯罪,理當加以摒棄。同時,“鬥氣別車”行為人明知違反交通規則,但對帶來的危害聽之任之,甚至故意追求一定的危害結果給對方製造麻煩,一旦帶來重大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事件,相關責任人就會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機動車保有量日益增多的情況下,交通秩序愈發重要。文明出行、互相禮讓不能成為一句空話,交通出行參與者都應尊重規則,文明禮讓,自覺拒絕損人不利己的“鬥氣別車”行為。執法機關也應強化追責力度,嚴肅查處此類高度危險行為,切實維護有序的出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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