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中院公開合併審理7起毀林案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18日訊11月14日,由南平市檢察院依法提起的肖某北等7起毀林種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南平中院公開開庭合併審理。

經瞭解,去年起,武夷山市檢察院在開展加強武夷山國家公園區域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檢察監督專項行動中,發現肖某北等7人在未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分別採用環剝樹皮等方式對武夷山國家公園區域內的多處山場林木進行毀壞,嚴重危害生態環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於是將案件線索移送至南平市檢察院。收到線索後,南平市、武夷山市兩級檢察院密切協作,共同開展調查核實工作。在充分調查核實的基礎上,決定提起毀林種茶民事公益訴訟。

庭審中,南平市檢察院請求法院依法判令7名被告人對被毀壞的生態公益林進行復綠補種,恢復林地生態功能,並賠償生態服務功能損失費,若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恢復林地功能則還需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費用等。

經過2個多小時的庭審,合議庭決定擇期宣判。

(記者 湯仙念 福建長安網記者 陳宇 通訊員 黃棋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