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霍山縣通報一起黨員幹部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通報!霍山縣通報一起黨員幹部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霍山縣公路分局流動治超點王治國、王明宏、何志新、彭俊4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015年9月至2019年5月,縣公路分局流動治超點虛報食堂伙食費,用於違規發放治超點職工手機通訊費及支付職工食堂外非公務吃喝費用。王治國、王明宏2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何志新、彭俊2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均被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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