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被判赔偿拒不履行,纳入“黑名单”影响外出主动赔钱

南昌:被判赔偿拒不履行,纳入“黑名单”影响外出主动赔钱

“限高+失信”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我急着出门进货,但我好像被‘限高’了,坐不了高铁,这严重影响我做生意……”近日,被执行人魏某主动来到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急切的说,并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南昌:被判赔偿拒不履行,纳入“黑名单”影响外出主动赔钱

据悉,2019年该院对梁某与魏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作出判决,但魏某并没有履行义务,梁某遂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魏某故意逃避,长期外出,去向不明,致使执行工作没有进展,成为名符其实的“老赖”。针对这种情况,该院执行法官调整执行工作思路,多方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充分利用反规避执行活动,在全面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下,及时向其亲属送达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司法公开告知书等文书,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要求亲属转告被执行人尽快与法院联系,履行还款义务。同时通过开展案件调查,得知被执行人魏某因做生意的缘故,需要经常坐高铁出行,承办法官便及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购买不动产、采取不良信用记录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强制措施。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后魏某与梁某达成和解协议,魏某当场支付了7万多元现金,梁某也自愿放弃其他请求,本案得到圆满解决。

温馨提醒:

案件当事人应主动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主动履行,否则被列入“限高”和“失信人黑名单”,将会对企业生产、个人生活产生严重影响。如有能力履行的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或规避执行义务将会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可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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