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执行#
近日,邵武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环保处罚并辱骂执行法官的被执行人徐某某采取司法拘留15天,并罚款2000元的强制惩戒措施,促使被执行人慑于强制措施威力,主动履行市环保局对其作出的污染环境罚款39000元。
【案情简介】
2016年8月4日,被执行人某企业主徐某某因其经营的废铁加工厂未办理环评即投入生产污染环境,被群众举报至邵武市环境保护局,群众称“该铸铁厂严重污染空气,每到夜晚就开始生产排出的浓烟飘在整个镇里非常呛人让人无法呼吸”。环保局工作人员前往检查,依规对被执行人处40000元罚款,并于同年11月9日对其作出邵环罚字[2016]5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作出后,被执行人徐某某仅缴纳罚款1000元,其余39000元罚款拒不缴付。
2017年7月,因拒不缴纳罚款,市环保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合法,裁定依法准予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罚决定。2018年4月13日,市环保局向邵武法院申请行政非诉执行,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多次积极电话沟通联络被执行人徐某某,徐某某不仅不依照承诺申报财产提供资料,拒不履行义务,又在与执行法官通话的过程中辱骂执行法官,法官对其进行训诫时,又拒不承认错误,态度蛮横。5月15日,执行法官依据民诉法相关规定对被执行人徐某某决定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将徐某某立即押往市拘留所。
拘留图集
5月22日,被执行人徐某某因惧于司法拘留的强制处罚措施,主动联系家人前往市环保局履行了缴付相应罚款的义务,并主动向执行法官赔礼道歉,写下悔过书“不该骂法官!”。执行法官接受了被执行人的赔礼道歉,并依其主动履行罚款义务,提前解除被执行人的拘留措施。
【法官提醒】
被执行人徐某某侮辱执行法官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法官的权益,也是对司法权威和司法尊严的公然挑衅,更是对法院执行的严重妨碍,助长了抗拒执行的风气。法院依法对其做出司法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不仅维护法律尊严及司法权威,又保障执行法官正当履职,维护了执行法官的执法权威和人身权利。2016年以来,邵武法院共司法拘留46人,在全国法院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时期,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行为和风气,彰显法律的权威,有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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