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法院:“老赖”被拘深反思 履行义务是正道

礼泉法院:“老赖”被拘深反思  履行义务是正道

礼泉法院:“老赖”被拘深反思  履行义务是正道

2019年11月15日晚,是一个难得的周末。19时许,礼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了被执行人文某家属的电话,称愿与肖某协商,希望能解除对文某的拘留。

2016年,文某将其公司承揽的工程分包给肖某,工程结束经验收后,文某(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工程款未能向肖某全部付清。肖某知情后,多次催要,但文某一拖再拖。无奈,肖某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由将文某所在公司诉至礼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礼泉县人民法院判决由该公司支付肖某工程款22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按判决书内容履行义务,肖某遂向礼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公司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文某不但没有履行义务且未报告公司财产。执行干警耐心的对文某释法讲道理,可文某就是听不进去。鉴于文某作为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拒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义务,又不报告财产,礼泉县人民法院决定对文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文某被送进拘留所后,经过深深的反思,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执行干警说道:“我现在非常后悔,要是当初履行了义务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之后便联系了家人,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那幕,家人代文某的公司交纳了部分案款,剩余案款与肖某达成了分期履行协议,文某家人并承担了担保责任,礼泉县人民法院遂对文某提前解除了拘留。(李广川 张军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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