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撞人、逃逸后,他又把儿子的好友拖下水…

转自:998法治大讲堂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早已是老生常谈的问题

但即便如此

心存侥幸、酒后开车的人依然存在

更可怕的是

有的人不仅自己违法在先

还执迷不悟地把其他人拖下水

简直害人又害己

酒驾、撞人、逃逸后,他又把儿子的好友拖下水…

顶包之过来自998法治大讲堂00:0006:47

酒后开车出事故,肇事逃逸找人替

2019年5月12日下午,刚和老朋友聚完会、开着车准备回家的谢建明心情很是不错,却没曾想,这样的好心情并没能持续多久。回家途中,谢建明的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看到三轮车车主受伤,谢建明想到自己刚喝了酒,如果报警会有麻烦,便想着自己先行离开、找人来帮忙。

随后,谢建明将车辆开到离事发地不远的一家手机专卖店,下车进入店内,将事故情况告知了店内的王军。王军是谢建明儿子的好友,谢建明告诉王军,自己因为酒驾,希望王军能够代他出面把车开回去,再报警说这车是王军开的,所有赔偿由谢建军自己承担。

王军听谢建军称发生的是一起小车祸,只有保险杠松了,连安全气囊都没弹,而且对方车主只受了轻伤,三轮车还没有牌照,不会有太大责任,思前想后,便答应了谢建军。

谎报案情,双双难逃法网

随后,王军报警,并将事发车辆开回事故现场。在民警勘察现场时,王军供述是他驾车发生的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因王军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民警口头传唤至交警七分局事故预防处理大队接受询问。

然而,在民警在对王军的第一次询问中,民警发现,王军对驾车发生事故表述与现场勘查不符。随后他们再次对王军进行了第二次询问,王军依然坚称是自己驾车时,和同向正在左转的电三轮发生的碰撞。然而,经过民警勘察发现,发生事故的三轮车当时是在准备掉头,并不是左转。此外,监控也拍到了当时在车里的人根本就不是王军。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最终王军承认了对公安机关提供了虚假证言、谎报案情,事发驾驶员为谢建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七分局事故预防处理大队依法认定谢建明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释法嘉宾

酒驾、撞人、逃逸后,他又把儿子的好友拖下水…

黄旭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

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酒驾、撞人、逃逸后,他又把儿子的好友拖下水…

陈航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

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副大队长

明明可以找个代驾解决的事

却非要自己开车

最终酿成大祸

酒后开车已经是错

而找人顶替就更是错上加错了

酒驾、撞人、逃逸后,他又把儿子的好友拖下水…

交通肇事逃逸,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和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如果构成犯罪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王军谎报案情,该如何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和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如果构成犯罪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王军涉嫌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机关执法办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2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王军将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

酒驾、撞人、逃逸后,他又把儿子的好友拖下水…

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

行人逃避责任离开现场

算不算事故逃逸?

这种情况非常极端,但在现实中还真存在这样离奇的事故。2014年,江苏南京一名男子横穿绿化带,撞倒骑电瓶车的老人,被称为南京首起行人肇事逃逸案。2015年,在广西梧州发生一起事故,一名女子横穿马路,撞倒正在行驶的摩托车,导致驾驶员死亡。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这里说的当事人就包括行人或机动车驾驶人。所以行人在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为了逃避责任离开现场,算是事故逃逸。

酒驾、撞人、逃逸后,他又把儿子的好友拖下水…

酒驾、撞人、逃逸后,他又把儿子的好友拖下水…

发生交通事故后正确的处理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 协商处理。

如果我们驾车时发生了伤人的交通事故,应该做的就是停车,保护现场然后马上报警。

遭遇交通肇事逃逸,该如何处理?

1、记录车辆信息。行驶在路上一旦发生剐蹭事故,无论对方是否有停车解决的想法,首先要开启双闪,同时尽可能全面的记录对方的车型、颜色、车牌信息,信息量越全越好。如果事发突然,至少第一时间认清对方车辆什么颜色、什么品牌、什么车型、以及车牌归属地及车号,为后期提供证据进行积累。

2、可以跟随,但别盲目追赶。

如果对方企图逃逸,不要盲目追赶,往往此时逃逸驾驶员的情绪紧张又冲动,不管不顾的情况下,极易将小摩擦演变成大事故。当然也并不是说我们就完全放弃自认倒霉,在不违反交通法规且绝对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跟随肇事车辆,期间可以反复确认车辆信息,记录途经路线,报警求助。

3、不要出现过激行为。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一定不要试图用危险的方式逼停对方,防止被对方肇事车“碰瓷”反咬一口,也避免由于仓促驾驶车辆造成违章或发生事故使自己处于被动状态,更不要做出下车拦车等危险举动,避免自己受到伤害。

4、确认信息尽快报警。若事故发生在一些车流量较大的区域,人车混行可能会造成我们无法跟上肇事车,这时候一定不要穷追不舍,确认车辆信息和逃逸路线以后,将车迅速停到路边安全区域选择报警。当然,如果车上还有同行人员,可以在跟随逃逸车辆的过程中拨打报警电话,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交警。

酒驾、撞人、逃逸后,他又把儿子的好友拖下水…

朋友间互相帮助的义气固然重要,但比这更重要的是法律的规定,一旦友谊、义气超了法律规定这个度,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能为了帮助所谓的朋友,而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你现在所犯的错误,也许要用一辈子来偿还。

【所有图片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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