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2019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印发《2019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通知指出,为全面支撑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履行,提升标准化对自然资源各项业务工作的服务保障水平,促进标准研制与科技创新的协同发展,自然资源部组织制订了《2019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拟申请报批标准计划共265项,其中包含载人潜水器水下作业安全技术要求、海平面观测与影响评价、海洋灾害预警报标示符、极地冰川观测规范等几十项涉海行业标准。拟开展标准预研究项目共83项,其中包含海岸线整治修复技术规程、针对沿海核电站冷源安全的水母灾害分级预警标准、海滩资源调查技术方法等涉海行业标准。在研标准项目备案共73项,其中涉海内容包括海上目标识别与监视系统集成与应用示范项目、水母灾害风险评估技术研究、海上目标识别与监视系统集成与应用示范项目等。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备案共86项,其中包括用海建设项目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评估技术导则、辽宁省海域冰清预报等级、海岸线调查统计技术规范等涉海地方标准,浅地层剖面调查技术要求、多波束调查技术要求、单波束调查技术要求、侧扫声呐调查技术要求、海洋地球物理调查技术要求海底地震仪等涉海团体标准。

通知要求,一是提升标准质量。对列入拟申请报批标准计划的项目,由各起草单位按照自然资源工作需要,广泛调研,加强协作,深入分析,试点验证,保证标准的一致性、适用性和先进水平,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各相关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标委)加强跟进协调,做好标准审查和报批工作,提升标准质量,为自然资源管理业务、公共服务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增加标准供给。对备案的在研标准项目,由有关单位推动项目研究与标准研制紧密结合,促进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标准。标委会和分标委跟进项目研究进展,加强标准项目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审查,加强项目研究与标准立项的衔接协调。对备案的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有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积极组织标准宣贯和实施,加强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衔接协调,同时积极开展标准研制,增加标准供给,为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做好技术储备。三是加强衔接协调。对列入拟开展标准预研究的项目,由各推荐单位和起草单位积极协调,保障研制经费,尽快启动标准预研究。请标委会和分标委加强跟进协调,做好标准编制培训工作。四是支撑业务管理。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要发挥好标准在推进工作、强化监管、创新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用标准规范工作行为,维护行业秩序,用标准规范内部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记者 方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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