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買官人很多,為避免官員中飽私囊印製了這些賣官收據


在中國的封建時期,曾有過明碼實價賣官買官的制度,叫“捐制”。在清朝末期,由於戰爭不斷,內外交困,清政府財政空虛,“捐制”被當做增加財政收入的一個重要手段。至同治、光緒年間,清廷更是不惜血本,不僅將官位拿來打折出售,甚至開始實行監生、吏典的買賣。

據史料記載,在中國的封建時期,曾有過公開、明碼實價賣官買官的事,那時賣官買官制度叫“捐制”。捐官者繳納一定數額的銀兩後,手持買官收據就等著任職了。 

清朝中後期,由於戰爭不斷,內外交困,清政府財政空虛。“捐制”被當做增加財政收入的一個重要手段。至同治、光緒年間,清廷更是不惜血本,為了薄利多銷,將可捐官位打折出售,甚至開始實行監生、吏典的買賣。

“捐制”在舊中國有悠久的歷史,而且一直持續了近兩千年。正實收是捐官或捐功名納銀後的收據。以後憑此換執照和監照。本正實收長60釐米寬38釐米。《監照》是國子監發給監生的學歷證書。清代國子監是掌管全國學校的最高行政機構,同時又是全國的最高學府,又稱國學或太學。國子監的學生通稱為監生。監生有四種:恩監、廕監、優監和例監。

監照為清朝最高學府國子監頒發的文憑,也是步入仕途的敲門磚。頒發監照要求嚴格,要詳細核查三代名諱,以證實其家境是否清白,更重要的是持照人要具備足夠財力。據史料記載,當時取得監照“起價”為108兩紋銀。


賣官收入的銀兩要如數上繳國庫,因為買官人的很多,有些官員便中飽私囊。為避免這一現象,於是統一印製了買官收據,並將有關規定清楚地印在上面,在清朝,這個買官的收據被稱為“正實收”。因為正實收上面清楚記載了所捐銀兩的數量,所以很難收進某個人的口袋。而“正實收”三個字,恐怕是正大光明地實際收到的意思了。“正實收”對於瞭解當時的歷史,特別是研究當時的吏制有其重要的價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