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特殊渠道”能買到低價車,22人被騙走972萬,今開庭受審

信任“特殊渠道”能買到低價車,22名受害人被人騙走972萬購車款,過了交付日卻遲遲收不到車而報警。今天上午,55歲女子董某被控犯有詐騙罪在朝陽法院出庭受審。法庭上,董某表示“不認罪、不承認”。但她自己的辯解卻漏洞百出,一度被法官問得啞口無言。

信任“特殊渠道”能買到低價車,22人被騙走972萬,今開庭受審

東方IC供圖

檢方指控,被告人董某於2017年10月至今年1月間,在朝陽區德奧達4S店、華德寶4S店等地,以可以幫助被害人低價買車為由,騙取馬某等22名被害人錢款共計人民幣972萬餘元。

“我幫他們買車是比正常的便宜點,但也就幾萬元,算不上什麼低價買車。”法庭上對於檢方的指控董某態度堅決:“不認罪”“不承認”。董某稱,幫人買車這件事她已經做了9年,找她買車的大多都是朋友介紹過來的。“我有一個特殊渠道,是私人關係,但是這個人我找不到了。當初我們說好,一旦我犯事了所有責任都由我來承擔,跟他們沒關係,因為當中存在很多稅務上的問題。”

董某交代,她指稱的私人關係包括王某、李某兩個人,平時靠QQ聯繫,她只知道王某曾是吉林長春某4S店的銷售總監,“現在我出事了,給他們打電話都聯繫不上了。”公訴人問董某,為什麼不向警方提供這兩人的線索?“我都找不到這兩個人,警方也找不到啊。”董某辯稱。

董某交代,她收到的車款裡有648萬已經轉給了王某,還有一部分用來支付預付款等。但預付款的收條董某也稱“找不到”。“好多車還沒到交付的日子,我就突然生病住院,後來就進了看守所。”董某表示,她並未揮霍車款。但隨後檢方出具的吉林長春某4S店的證明顯示,該店並無叫王某的銷售總監。

“你看過這兩個人的身份證嗎?”法官問董某。“那倒沒有。”董某回答。“你連身份證都沒見過,就說自己有特殊渠道?你說把錢給了王某,那你想過錢回不來的後果嗎?誰來承擔這個後果呀?”法官拋出一個又一個問題,董某啞口無言。

一些4S店證實,只收到過董某給付的1萬到2萬元的購車訂金,從未收到過車款,而且4S店也不可能給到董某所說的低折扣。在案證據裡還有一張董某向購車人出具的印有4S店公章的收條,經鑑定為假冒。上午此案未當庭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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