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判

2019年11月12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对王某民、张某卜、郭某华、方某生四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维持原判。一审王某民、张某卜、郭某华、方某生因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严重,分别被灵宝市人民法院判五年至五年四个月不等刑期。

灵宝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判

2019年1月15日21日时许,被告人王某民、张某卜、郭某华、方某生相约,各自进行猎捕,并将猎捕的野鸡交给被告人方某生。其中,王某民猎捕2只,张某卜、郭某华各猎捕1只。灵宝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后赶到现场,王某民、郭某华、方某生被当场抓获,张某卜逃跑,并现场查获猎捕、杀害野鸡4只。经鉴定,查获的4只野鸡为红腹锦鸡,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该案2019年7月2日被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9年8月29日被灵宝市人民法院作出以上判决,2019年9月2日四名被告人分别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9年11月12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红腹锦鸡别名金鸡,属雉科锦鸡属,中国特产种,分布于中国青海东南部、甘肃、陕西秦岭山脉、四川、湖北西部、云南东北部、湖南西部及广西东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级:二级,《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即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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