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的世界,有些謊話說出口可能就會付出沉痛的代價!日前,長興縣公安局泗安派出所查獲一起提供虛假證言案件,涉案的兩人均被警方依法處理。
11月11日20時許,晚飯時喝了兩杯啤酒的女子朱麗(化名)駕車行駛在泗安鎮新318國道上。開至綠洲大道十字路口轉彎時,她不慎將車衝入路邊綠化帶內。所幸除了車輛受損,沒有其他狀況,但車嵌入溝內無法開出。
事故現場
不知所措又害怕的朱麗隨即打電話求助朋友劉偉(化名,男,36歲,長興人),請他幫忙處理。劉偉滿口答應,稱自己一定搞定,朱麗便放心地離開了。
第二天早上7時許,泗安交警中隊在巡邏時發現新318國道與綠洲大道十字路口處受損的轎車,準備等手頭事完畢後進行處理。
而到了8點多,劉偉來找朱麗的車,但車輪卡得太緊,一時開不出來,於是便想到了求助警方。因夜宵喝了酒,本想自己充當駕駛員的他“靈機一動”,叫來朋友方明(化名,男,26歲,長興人)來充當。方明來到事故現場與劉偉碰頭後,便按計劃報了警。
泗安交警中隊民警立即出警至現場,並向方明詢問事發經過。方明告訴民警,事故發生在當天早上8點多。這引起了民警的懷疑,為什麼方明要撒謊?難道是酒駕?但在對其進行酒精測試後,發現並無此情況。
酒精測試
在不斷試探詢問中,民警發現方明很多細節都支支吾吾說不清楚,而一旁的男子(劉偉)神情也有些緊張,轉而稱不報警了,自行處理即可,這進一步引起民警的懷疑。
“路口有監控,我們調取監控查看後,事情就一清二楚了。”聽到民警這句話,惴惴不安的劉偉和方明終於道出了實情。隨後,二人被移交至泗安派出所。
在民警的法制教育下,劉偉和方明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迫於法律的威嚴,兩人如實供述了在民警調查事故期間提供虛假證言的違法事實。
經查,11月12日上午9時許,方明在劉偉的教唆下向警方提供虛假證言,謊稱轎車為自己駕駛。原來,劉偉認為,朱麗只是車受損,並未造成嚴重後果,礙於朋友的面子,他就答應幫忙;方明也覺得問題不大,出於“兄弟情義”幫忙,可結果沒想到竟將自己搭了進去。
目前,因提供虛假證言行為,劉偉被長興警方處以行政拘留8日,罰款200元的處罰;方明被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因證據不足,對朱麗暫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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