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4男子非法捕捉1万余只林蛙被刑拘

林蛙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动物,但对于抓林蛙犯法这件事,很多人却不知道。近日,唐山迁西县4名男子就因非法捕捉林蛙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11月4日,迁西县公安局洒河桥派出所在工作中获得线索,汉儿庄乡有人非法捕捉野生林蛙。接报后,该所立即联合食药环大队根据线索,组织民警开展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龚某、陈某、李某、陈某某等4人为牟取利益,于9月份至10月份期间在汉儿庄乡某村附近的河里捕捉野生林蛙进行贩卖。11月17日,民警先后将非法捕捉野生林蛙的犯罪嫌疑人龚某、陈某、李某、陈某某抓获,并在4名嫌疑人手中查获野生林蛙10000余只。

经审讯,4名犯罪嫌疑人对非法捕捉林蛙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龚某、陈某、李某、陈某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迁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呼吁广大群众,要珍爱野生动物,发现乱捕滥猎、伤害、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拨打110进行举报。(燕都融媒体记者吴艳丽 通讯员王爱军 孙淑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