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陝西省美術統考時間:12月8日。地點:歐亞學院、培華學院

最新:陝西省美術統考時間:12月8日。地點:歐亞學院、培華學院

陝西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2020年陝西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楊淩示範區招生辦(考試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試中心,各縣(區)招生辦(考試管理中心),各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為做好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一)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考報名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考報名並參加文化課全國統考,報考科類只能選擇為藝術(文)或藝術(理)。各縣(區)招辦在准考證號編排結束後,向藝術類考生髮放《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報考證》。

(二)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報名

1.美術類、播音編導類專業基礎課統考報名

經研究決定,我省美術類專業課、播音編導類專業基礎課(專業目錄見附件1)統考分別由西安美術學院、西北大學組織實施。美術類專業課統考考務辦公室設在西安美術學院,播音編導類專業基礎課統考考務辦公室設在西北大學。

擬報考美術類、播音編導類專業的考生,須於2019年11月30日8∶00至12月2日18∶00使用高考報名號及密碼登錄陝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sneea.cn)或陝西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www.sneac.com),完成專業課統考報名及繳費,繳費方式與高考網上報名相同。2019年12月6日8∶00後,繳費成功的考生可登錄陝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或陝西招生考試信息網,自行打印專業課統考准考證。

2.音樂類、舞蹈類專業課省內院校校際聯考報名

在陝部屬院校及陝西省屬院校(簡稱省內院校)音樂類、舞蹈類專業課(專業目錄見附件2)實行省內院校校際聯考,由西安音樂學院牽頭組織實施。擬報考省內院校音樂類、舞蹈類專業的考生須於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登錄西安音樂學院網站(http://zsb.xacom.edu.cn)查詢報名及考試安排,並按有關要求完成報名程序。

3.藝術類專業課校考報名

組織專業課校考的招生院校必須嚴格執行教育部及我省相關規定。校考報名及考試辦法由各招生院校確定,考生可直接向擬報考的招生院校諮詢。報名時,考生必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報考證》。

二、招生計劃

各招生院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關於印發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以及教育部有關藝術類招生工作的規定編制藝術類本科招生計劃。

我省不受理文、理兼招的藝術類計劃,各招生院校必須按照藝術(文)、藝術(理)分別編制在陝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

三、專業課考試

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包括統考、校際聯考、校考。我省美術類專業課、播音編導類專業基礎課實行全省統考;音樂類、舞蹈類專業課實行省內院校校際聯考;其他藝術類專業課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校考。

(一)美術類專業課統考

美術類專業課統考2019年12月8日在西安歐亞學院(西安市雁塔區東儀路8號)、西安培華學院(西安市長安區常寧大街888號)進行,考生所在考點、考場由計算機隨機編排(詳見准考證)。考試科目為:素描、色彩、速寫,各科考試時間為:素描、色彩各3小時,速寫30分鐘。每科滿分值100分,總分300分。

(二)播音編導類專業基礎課筆試統考

播音編導類專業基礎課筆試統考2019年12月8日在西北大學進行,考生所在考場由計算機隨機編排(考場及所在校區詳見准考證)。筆試統考為閉卷考試,時長150分鐘,滿分值150分。考試內容包括文藝常識、專業動態信息、專業基礎知識、視聽語言技能、寫作等內容。

(三)音樂類、舞蹈類專業課省內院校校際聯考

音樂類、舞蹈類專業課省內院校校際聯考時間和考試內容由西安音樂學院另行通知。

(四)藝術類專業課校考

藝術類專業課校考實施辦法由各招生院校制定並負責向社會公佈,實施辦法必須符合教育部和我省關於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的有關規定。各招生院校務必加強對專業課校考的領導,要嚴格管理,規範程序,加強監督,確保考試過程及結果公平公正。

1.校考內容設置必須遵循科學、合理的原則,確保校考組織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成績有較高的信度、效度和區分度,結果公平公正。

2.考試流程須全面公開,接受考生和社會監督。考試實施過程必須有全覆蓋、無死角的視頻監控和完整清晰的錄像資料,確保整個考試過程可以全程回溯。實行面試的考試,每個面試評委組的評委不得少於5人,現場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後取平均值。同一專業設置有2個或2個以上評委組的,考生參加考試的考場和評委教師所在的考場,均必須採取現場隨機抽籤的辦法確定。

3.學校教職工如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係人參加本校藝術類專業課校考,必須嚴格執行迴避制度。

(五)其他要求

1.除經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外,高校的美術類專業,錄取時直接使用我省美術類統考成績,招生院校不得組織專業課校考。

2.高校的播音編導類專業可根據本校專業培養目標要求,在全省專業基礎課統考合格的基礎上組織校考。

3.省內院校(不含西安美術學院、西安音樂學院)的音樂類、舞蹈類專業錄取時使用省內院校校際聯考成績,不得組織校考。

4.招收美術類、播音編導類專業的招生院校不得接受我省統考不合格考生參加校考,不得錄取統考成績不合格的考生。統考成績不合格考生參加院校相應專業組織的校考,其校考成績一律無效。違反上述規定產生的遺留問題,責任由招生院校和考生自負。各招生院校藝術類專業課校考成績只適用於本校錄取。

5.音樂類、舞蹈類專業課省內院校校際聯考成績只適用於省內院校錄取。省外院校如要求使用我省省內院校聯考成績錄取,應在公佈招生計劃之前向省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公佈招生計劃時將予以註明。

6.攝影、書法學等專業未列入我省美術類專業課統考目錄,由招生院校組織校考。如招生院校要求在我省美術類專業課統考合格的基礎上組織校考,按學校的招生章程(簡章)執行。如招生院校要求使用我省美術類專業課統考成績錄取,可在核對計劃時向省招辦提出書面申請。

7.高校藝術類專業課校考原則上在學校所在地組織,符合教育部相關規定,擬在陝設點組織校考的,必須於2019年12月31日前向省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方可在省招辦指定的西安美術學院考點組織考試。

四、信息報送

(一)報送專業課校考合格考生信息

各招生院校須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藝術類信息交互系統”報送本校專業課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各招生院校要確保所報送的信息完整、準確,逾期或以其他方式報送的,不予受理。高校報送的校考合格人數不得超過本校藝術類校考專業上一年度在陝招生計劃數的4倍,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報送信息而導致考生不能填報志願以致影響其錄取的,由招生學校負責向考生進行解釋。

(二)報送錄取規則

1.在陝招收藝術類專業的省外院校、組織藝術類專業課校考的省內院校,以及對考生文化課或藝術類專業課成績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均須填寫“2020年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報送表”(見附件3),加蓋學校公章後於2020年4月底前報送省招辦。

2.錄取規則的描述應簡潔、清楚,如“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

到低分錄取”“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文化課成績不低於XXX分”。按綜合分錄取必須有綜合分計算公式。同一院校同一藝術類專業必須使用相同的錄取規則。

3.錄取規則中的“科類”只能填“藝(文)”或“藝(理)”,不能填寫“藝術(不分文理)”。

4.各招生院校報送的錄取規則,必須與其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學校招生章程一致。

5.各招生院校報送的錄取規則中,與教育部及我省規定不符的內容,以教育部及我省相關規定為準。

五、填報志願

(一)藝術類專業錄取分段進行,藝術類本科分A段、B段、C段3段;藝術類專科分A段、B段2段。其中,藝術類本科A段、C段、藝術類專科B段實行梯度志願模式;藝術類本科B段、專科A段實行平行志願模式。

1.藝術類本科A段

經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含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參加該批次錄取,設置2個院校志願,每個院校設1個專業志願,設專業調劑表態欄,志願模式為梯度志願。

2.藝術類本科B段

省內院校(西安美術學院、西安音樂學院除外)的美術類本科專業,以及省外院校申請參加本段錄取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均參加該平行志願批次錄取。設置9個院校志願,每個院校設1個專業志願,不設院校和專業調劑表態欄,志願模式為平行志願。

3.藝術類本科C段

除參加藝術類本科A、B段錄取的院校和專業外,其他所有藝術類本科院校及專業均參加該批次錄取,設置2個院校志願,每個院校設1個專業志願,不設院校和專業調劑表態欄,志願模式為梯度志願。

4.藝術類專科A段

省內院校的美術類專科專業,以及省外院校申請參加本段錄取的美術類專科專業(錄取規則必須與我省規定的省內院校錄取規則一致),均參加該平行志願批次錄取。設置9個院校志願,每個院校設1個專業志願,不設院校和專業調劑表態欄,志願模式為平行志願。

5.藝術類專科B段

除參加藝術類專科A段錄取的專業外,其他所有藝術類專科專業均參加該批次錄取,設置2個院校志願,每個院校設1個專業志願,不設院校和專業調劑表態欄,志願模式為梯度志願。

(二)藝術類考生本、專科志願均安排在提前批次填報,其中本科志願填報在網上填報志願系統中的“藝術類提前本科”欄內,高職(專科)志願填報在“藝術類提前專科”欄內。所有藝術類考生在提前錄取本科和提前錄取專科欄內不得填報文史或理工類志願,否則所填報志願無效。除提前批次外,其他批次可填報文史或理工類志願。

(三)專業課統考合格考生,方可填報使用相應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及專業。

(四)專業課校考合格考生(校考專業屬於我省統考類專業的,考生的統考成績也必須合格),可填報相應院校及專業。

(五)音樂類、舞蹈類專業課省內院校校際聯考合格考生,可填報省內相應院校以及省外院校中註明使用我省聯考成績的專業。

(六)我省網上填報志願系統對考生填報的志願信息進行校驗,考生填報志願時所提交的信息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系統將進行提示並予以限制。

六、錄取

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

(一)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在單設本科批次錄取前進行,按照藝術類本科A段、B段、C段的順序依次投檔錄取。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錄取在普通本科第三批錄取前進行,按照藝術類專科A段、B段的順序依次投檔錄取。藝術類招生本、專科招生計劃未完成時,採取徵集志願的方式進行補充。

未被藝術類專業錄取的考生,可根據本人成績參加提前批次之後相應批次的錄取。

(二)經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必須於錄取前,將自主劃定的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文化課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報送省招辦備案。

(三)除經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外,其它所有院校藝術類本、專科專業的文化課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省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劃定。鼓勵各招生院校根據學校專業培養需要,逐步提高藝術類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但必須在公佈的招生章程(簡章)中明確規定文化課標準,省招辦在錄取時將按照院校公佈的標準進行投檔。

(四)對經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省招辦將提供第一志願報考考生相關信息,院校按本校招生章程公佈的錄取規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並於2020年7月1日前報省招辦,省招辦按院校報送的擬錄取考生名單審核投檔。

對在陝編制藝術類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院校,根據招生計劃和錄取規則進行投檔。院校招生章程未規定只錄取第一志願的,當第一志願生源不足時不得拒錄符合本校錄取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

(五)藝術類專業錄取時,我省按照招生院校各專業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投檔。

(六)省內院校(不含西安美術學院、西安音樂學院)的藝術類專業投檔錄取規則為:在考生高考統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①播音編導類專業按照高考統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投檔錄取,考生位次相同時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②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專業及其他藝術類專業的錄取規則為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錄取;③各藝術類專業均不得采取將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各自按一定比例折算形成綜合分的方式排序錄取。

(七)藝術類本科B段、專科A段實行平行志願模式的美術類專業投檔錄取規則為上述我省規定的省內院校美術類專業投檔錄取規則。

參加我省實行平行志願模式的藝術類本科B段及藝術類專科A段錄取的美術類專業,如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章程(簡章)中規定的錄取規則與我省規定的投檔錄取規則不一致,以我省規定為準。

七、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藝術類專業課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市、縣(區)、專業課考試考點院校要高度重視。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切實加強領導。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藝術類招生政策,增強工作透明度,確保執行政策嚴格,程序規範嚴謹,責任落實到位,工作不出紕漏。要加強管理和監督,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肅考風考紀,杜絕各類違紀舞弊現象發生,確保藝術類招生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各招生院校要成立由學校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加強對藝術類專業課考試招生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

(二)嚴密考務管理。各招生院校要切實加強藝術類專業課考試考務管理工作。要制定詳細嚴密的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實施方案,建立健全考試組織的各項規章制度,務必做到命題、考試、評卷(評分)、登分、統計合成等各個環節規範嚴謹。要建立和完善報名審查制度,要認真核查考生報名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報考證》。對報名參加美術類、播音編導類專業課校考的考生,還必須嚴格審查其專業課統考合格證(可通過陝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查詢我省統考分數線,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藝術類信息交互系統”查詢考生成績)以及其他有效證件,嚴防替考或不符合條件者違規報考。要嚴肅考風考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防各類違紀舞弊現象發生,對在報名、考試中發現的違紀、作弊考生,要在校考結束後一週之內將其違紀、作弊事實書面報省招辦,違紀作弊信息將記入考生的電子檔案。

(三)規範考點建設。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原則上應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進行。無法安排在標準化考點實施的考試,其考場應參照標準化考點要求管理。要做好考場視頻監控使用前的調試、維護和管理工作,確保其在考試期間可以正常、穩定地使用。所有考場、試卷保密室、試卷分發(回收)場所必須在視頻監控覆蓋範圍之內,確保試卷保管和考試期間監控時間不中斷,監控範圍不留死角,監控錄像保存完整。所有考點必須安裝、使用無線電信號屏蔽設備,確保所有考場在屏蔽範圍之內。各考點要安排專人負責使用金屬探測儀對所有入場考生進行檢測,收繳一切可疑無線電信號接收、發射裝置及其他違禁物品。

(四)嚴格保密制度。各招生院校要加強試題、試卷的安全保密管理。藝術類專業課考試試題(卷、卡)的領取、運送、保管、分發、回收、評卷等環節要嚴格按《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執行,務必確保試題(卷、卡)安全保密、萬無一失。

(五)加強業務培訓。各招生院校要加強對命題、評卷(面試)和監考教師等考試工作人員的崗前教育培訓。要針對當前考試安全保密的新形勢、新特點以及藝術類專業課考試的特殊性,開展規範化、專業化的全員業務培訓,強化職業道德和法紀警示教育,增強安全保密觀念和遵紀守法意識。

(六)嚴格責任追究。各招生院校要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與所有參與考試工作的人員簽訂工作責任書,涉密崗位還要簽訂保密責任書。高校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藝術類專業考試輔導班,高校教師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與本校專業考試相關的輔導活動。凡與考生之間有親屬關係、專業課指導關係及其他利害關係的;在任何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培訓、輔導機構任職或任教的;組織或參與任何考前輔導、應試培訓的高校教師及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參與我省藝術類專業考試相關工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對在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中違規的考生、高校及有關工作人員進行從嚴查處。其中,凡在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相關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的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取消當年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在招生考試工作中,公職人員有洩漏試題、考場舞弊、塗改考卷等違規違紀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凡存在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處理。考點和高校必須按規定對專業考試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並將違規事實及處理結果報省招辦進行後續處理。

(七)如教育部和我省有新的文件規定,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新規定執行。

陝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陝西省教育考試院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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