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大埔县光德镇上漳村的居民请注意,(你们的街坊、邻居)郭滔文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了!

被执行人郭滔文因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被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为广东省大埔县。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藏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

执行案号:(2019)粤0112执恢245号

立案时间:2019年5月23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郭滔文

年龄:32岁

性别:

身份证号码: 4414221987XXXX3714

广东省大埔县光德镇上漳村的居民请注意,(你们的街坊、邻居)郭滔文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了!

(2019)粤0112执恢245号-郭滔文

户籍所在地:广东省大埔县光德镇上漳村

经常居住地:广东省大埔县光德镇上漳村

执行法院: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14)穗萝法民二初字第419号民事判决书

尚未履行的义务:1033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具体情形: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义务

案件来源:李奕鑫申请执行郭滔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穗萝法民二初字第41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郭滔文应偿还本金10万元及利息。

联系举报电话:020-83006387 83006545

联系人:徐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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