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现有工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评价,2020年将全省推开

11月20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省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业是重头戏,如何唱好?

根据《意见》,山东省要分类改造提升现有工业企业,对现有工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评价,实现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将淘汰类项目、落后产能、技术装备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生产线等纳入新旧动能转换“替代源”清单,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逐步退出。对技术装备相对先进的“过剩产能”,鼓励其对外转移优化布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王新生介绍,要加快推进高耗能行业减量优化调整。组织实施好省政府制订的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坚决淘汰列入国家和省淘汰目录的落后产能,推进钢铁、地炼行业布局调整、产能转移、减量置换,压减焦化、化肥行业产能,规范电解铝、轮胎、氯碱等行业发展。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新建项目技术工艺、装备水平和节能减排指标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产能置换的新项目投产前,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关停。

同时,全省组织开展“亩产效益”评价,在今年18个县(市、区、开发区)试点的基础上,2020年全省推开“亩产效益”评价,将单位能耗产出效益、单位污染物产出效益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对“亩产效益”低的项目和企业,将会同有关部门,在要素保障和供应价格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为“亩产效益”高的优质项目腾出充分的发展空间。

另外,加快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通过示范推广、技术对接、政策扶持等措施,引导企业主动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争取达到国家和省污染物排放先进标准。配合环保部门实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企业分类分级管控,达到A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少采取减排措施,避免或减少环保应急措施的影响。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毛鑫鑫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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