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1市即將啟動區域應急響應,限行通知來啦,速覽→

  日前,河北省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通知,區域一(石家莊、保定、衡水、邢臺、邯鄲、定州、辛集、雄安新區)、區域二(唐山、廊坊、滄州、秦皇島)於11月20日18時起發佈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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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莊、秦皇島、唐山、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定州、辛集、雄安新區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經省環境應急與重汙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20日起,受地面南風、逆溫等影響,擴散條件逐漸轉差,汙染物緩慢積累;其中21日以後,地面溼度逐漸增大,風力減弱,我省中南部和東部地區可能出現PM2.5重度汙染過程。區域一(石家莊、保定、衡水、邢臺、邯鄲、定州、辛集、雄安新區)、區域二(唐山、廊坊、滄州、秦皇島)將達到橙色預警水平。  

  現請各市及相關成員單位按照《河北省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區域一、區域二於11月20日18時起發佈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具體解除時間根據會商研判結果另行通知。各市要加強督導檢查,嚴格執法監管,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各項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到位。應急響應期間,納入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的企業和項目,應充分保障正常生產,在確保汙染防治設施有效運行、嚴格落實汙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不限產、不停產、不檢查、不打擾,鼓勵企業自主減排,堅決防止“一刀切”。每日10時前,請各市將前日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情況報送我辦,並在預警解除後2日內將應對工作情況總結報送我辦。

河北省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1月18日

河北11市即將啟動區域應急響應,限行通知來啦,速覽→

  目前,石家莊、秦皇島、唐山、廊坊、保定、邢臺、邯鄲、定州、辛集等地實施工作日2個尾號限行的措施。滄州發佈通知,11月21日起限行2個號。

  此外,滄州、唐山、衡水、邢臺、邯鄲、定州等地對重型載貨汽車等車輛實行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

滄州

  經省環境應急與重汙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20日起,受地面南風、逆溫等影響,擴散條件逐漸轉差,汙染物緩慢積累;其中21日以後,地面溼度逐漸增大,風力減弱,我市可能出現PM2.5重度汙染過程,將達到橙色預警水平。按照省大氣辦《關於啟動區域一區域二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冀氣領辦〔2019〕229號)要求,為減輕重汙染過程,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我市於11月20日18時發佈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具體解除時間根據會商研判結果另行通知

  一、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1、提示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儘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2、提示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市、縣兩級教育主管部門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可採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二、倡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

  2、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3、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儘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4、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汙染天氣實際、應急強制響應措施,採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1、工業企業管控措施。按照2019年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工業企業嚴格落實橙色預警減排措施。

  2、移動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工業企業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有特殊要求的嚴格按照減排清單車輛管控要求落實。原則上,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中心城區、縣(市、區)城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其他非營運車輛自11月21日起限行2個號,限行車輛尾號與北京市保持一致,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同時,加大公共交通運力。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料場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本市及外埠牌照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實施繞行措施,不得進入中心城區的高速合圍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承擔急救、搶險等任務,掛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換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車除外)。

  3、面源管控措施。加強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禁止室外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主要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增加機掃、吸掃和灑水等清潔頻次。

  4、中心城區、縣(市、區)城區、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

2019年11月19日

唐山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各成員單位:

  經省環境應急與重汙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測11月20日開始,受地面南風、逆溫等影響,擴散條件逐漸轉差,汙染物緩慢積累;21日以後,地面溼度逐漸增大,風力減弱,將出現PM2.5重度汙染過程。按照省大氣辦《關於啟動區域一區域二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冀氣領辦〔2019〕229號)要求,市政府決定

自2019年11月19日20時,全市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實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一)工業源停限產措施。

  嚴格按照《重汙染天氣應急工業源汙染物減排清單》中“橙色預警減排措施”執行。

  (二)移動源限行措施。

  1、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

  2、市中心城區環城路以內以及各縣(市)區城區,每天7時至20時禁止大型貨車(含持有通行證)、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禁止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上路行駛。

  3、礦山、洗煤廠、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

  4、工業企業移動源限行措施執行《關於印送〈關於加強重汙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的函》(環辦大氣函〔2019〕648號)相關條款。

  5、週一至週五7時至20時,採取2個車牌尾號一組輪換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非營運小(輕、微)型汽車(含本地臨時車牌,不含外地車牌)通行,限行分組與北京市保持一致,尾號是字母的以最後一個數字為準,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運力。

  (三)揚塵源控制措施。

  1、礦山、沙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主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增加機掃頻次;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停止上路。

  2、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幹道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但應避開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頻次。

  3、城市主城區、縣(市、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

  二、強化重汙染天氣應急監管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嚴格按照《唐山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唐政辦字〔2019〕90號)和《重汙染天氣應急工業源汙染物減排清單》要求執行。各級各部門要加強汙染源監管和重點領域汙染聯防聯控,嚴格執法監管,對不按要求落實應急響應措施的企業按照《唐山市大氣汙染防治若干規定》從嚴從快從重查處,對監管不力的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有關責任人嚴肅問責。各駐企人員要在崗在位,監督企業嚴格執行管控措施。市直有關部門要組成督查組對全市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對發現問題立即督辦整改。

  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要於每日10時前,將本地本單位前一日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和督導檢查情況報市環保指揮中心(郵箱:[email protected],傳真:2801574)。

  三、加強公眾宣傳工作

  各新聞媒體要通過電臺廣播、電視新聞、電視滾動字幕和互聯網等方式,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積極宣傳公眾防護措施和倡議性汙染減排措施,倡導全社會共同做好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9日

衡水

  根據省大氣辦《關於啟動區域一區域二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冀氣領辦〔2019〕229號)精神,省環境應急與重汙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20日起,受地面南風、逆溫等影響,大氣擴散條件逐漸轉差,我市空氣質量可能出現PM2.5重度汙染過程。按上級要求,經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實施區域應急聯動,現向全市發佈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定

於2019年11月20日18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根據會商研判結果另行通知

  按照《關於啟動區域一區域二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冀氣領辦〔2019〕229號)要求,應急響應期間,納入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的企業和項目,應充分保障正常生產,在確保汙染防治設施有效運行、嚴格落實汙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不限產、不停產、不檢查、不打擾,鼓勵企業自主減排,堅決防止“一刀切”。

具體減排措施如下

  一、公眾防護措施

  (一)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儘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二)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三)已安裝空氣淨化裝置的幼兒園、中小學和企事業單位等,及時開啟空氣淨化裝置。市及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可採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二、倡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一)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冬天可適當將空調調低1-2℃。

  (二)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三)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汙染天氣實際情況、應急強制響應措施,採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四)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儘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五)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三、強制性汙染減排措施

  (一)工業企業減排措施

  工業企業嚴格執行《關於發佈〈2019-2020年衡水市工業企業應急減排清單〉(2019年10月)的通知》(衡氣領辦〔2019〕339號)的清單中橙色預警減排措施。

  (二)移動源汙染減排措施

  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國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除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主城區外環線(起始點自勝利東路京九地道橋—勝利東路—京衡大街—南外環—東湖大道—滏陽一路—前進大街—南環西路—西外環—北外環—至勝利東路交匯處)以內(含)區域、縣(市、區)主城區(各縣(市、區)自定範圍)內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皮卡車除外)和拖拉機通行;營運小型貨車(藍牌)要遵守交管部門貨車限行規定,辦理市區通行證,按照規定時間路線行駛;以柴油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機械停止使用。按照生態環境部《關於加強重汙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要求工業企業、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應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以下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軍隊、警務、消防、急救、搶險、郵政(快遞)、保險勘驗救援、環衛作業車輛、執法車輛、市政設施維護、新能源汽車(純電動車輛、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相關部門認定的民生保障及其他特定車輛。

  (三)揚塵源汙染減排措施

  除應急搶險外,建成區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改造、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等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加強對重要國道、省道、市道、縣道清掃作業,對建成區主次幹道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4次灑水、噴霧等防治揚塵作業(非冰凍期)。所有企業嚴格執行《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汙染控制技術規範》(DB13/T2352-2016)相關要求,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廠區增加保潔頻次。具備人工增雨(雪)的氣象條件時,氣象部門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四)其他汙染源減排措施

  全市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市建成區、縣(市、區)建成區禁止露天燒烤。

邢臺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省大氣辦《關於啟動區域一區域二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預計11月20日起,受地面南風、逆溫等影響,擴散條件逐漸轉差,汙染物緩慢積累,空氣質量以中到重度汙染為主。經邢臺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自2019年11月20日18時啟動重汙染天氣橙色(Ⅱ)級預警。按照《邢臺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實施Ⅱ級應急響應措施。

  一、強制性減排措施

  (一)工業企業管控措施。按照《邢臺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依據《邢臺市2019-2020年工業源應急減排項目清單》,11月20日18時起嚴格落實橙色預警應急減排措施並執行到位,其中,列入《關於進一步強化工業企業管控的通知》(邢氣領辦〔2019〕113號)重點企業管控措施從嚴執行,處於停產狀態的企業和生產設備繼續停產,其他企業和設備執行橙色預警(Ⅱ級)減排措施。

  (二)移動源管控措施。按照橙色預警要求,在市主城區繼續對機動車實行2個車牌尾號一組輪換限行措施,具體按照市大氣辦《關於市主城區實行機動車常態化限行的通知》執行。加大公共交通運力。市主城區、縣(市、區)城區內全天禁止核定載重量為2噸(含)以上的貨車(辦理通行證的除外)、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礦山、洗煤廠、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應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

  (三)面源管控措施。加強礦山、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應停止露天作業;除應急搶險外,施工工地應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應禁止上路;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幹道增加機掃、溼掃等清潔頻次,但應避開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

  (四)城市主城區、縣(市、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

  二、公眾防護措施

  (一)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儘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二)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三、倡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一)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二)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儘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各縣(市、區)政府及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邢臺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職責分工,迅速抓好各項措施落實。同時要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到位。

邢臺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1月19日

邯鄲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冀南新區、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根據省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啟動區域一和區域二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冀氣領辦〔2019〕229號),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決定自11月20日18時起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全市域嚴格按照《邯鄲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邯政字〔2019〕19號)有關要求,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

  一、建議兒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儘量留在室內;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幼兒園、中小學校停止戶外活動;室外作業人員減少室外作業時間,加強自我防護;醫療機構適當增加急診、門診醫務人員數量。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廣大人民群眾要自覺減少駕駛機動車出行。

  二、工業企業合理調控生產計劃,11月20日18時起嚴格按照《邯鄲市2019年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橙色預警(Ⅱ級)差異化減排措施執行到位。列入《邯鄲市2019年9-12月重點行業生產調控方案》的重點企業從嚴執行,處於停產狀態的企業和生產設備繼續停產,其他企業和設備執行橙色預警(Ⅱ級)減排措施。

  三、應急搶險和納入正面清單的重點工程項目,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和“兩個全覆蓋”要求,做好抑塵措施。其它施工工地原則上停止土石方、建築拆除、噴塗粉刷等作業。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

  四、根據實際生產情況,最大限度減少運力。禁止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除城市運行(含電力企業生產用煤、粉煤灰渣運輸,企業環保設施正常運行所需石膏、尿素、石灰石、酸鹼及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物資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運輸)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原則上市主城區、縣(市、區)建成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全市加油站(不含柴油加油站)每天8:00-20:00禁止裝卸油作業。

  五、大氣汙染防治示範區道路保潔按照《邯鄲市大氣汙染防治示範區精細化管控暫行方案》執行;其他範圍道路在堅持“兩天一沖刷、每天三洗掃兩灑水”及支路小街巷“每週兩沖刷、每天兩洗掃、人工輔助”作業的基礎上,對城市主次幹道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主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和灑水頻次。

  六、全市域範圍內,全時段禁止燃放任何種類的煙花爆竹。

  七、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牽頭組織各行業主管部門,全面開展督導檢查,促進措施落實,凡執行不到位的一律高限處罰、媒體曝光。

邯鄲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

2019年11月19日

定州

  經省環境應急與重汙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20日起,受地面南風、逆溫等影響,擴散條件逐漸轉差,汙染物緩慢積累;其中21日以後,地面溼度逐漸增大,風力減弱,我市可能出現重度汙染過程,根據河北省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啟動區域一和區域二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要求,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我市

於11月20日18時起發佈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II級應急響應。具體解除時間根據會商研判結果另行通知。

  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市民注意做好防護措施,各工業企業做好強制性減排措施。

  一、公眾防護措施

  (一)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儘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二)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三)市教育局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可採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二、倡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一)長條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

  (二)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三)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儘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四)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汙染天氣實際、應急強制響應措施,採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一)工業企業管控措施。按照工業企業應急減排清單,嚴格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

  (二)移動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旭陽焦化重型載貨車輛沿107國道向北通行,禁止駛入主城區)。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應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

  (三)面源管控措施。加強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應停止露天作業;除應急搶險外,原則上,施工工地應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現場攪拌等;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應禁止上路;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區主要幹道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但應避開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和灑水頻次(冰凍期除外)。

  四、全市域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燒烤和露天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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