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拐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武甲等人涉恶案件已获判决

近日,石拐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武甲等6人涉恶案件经审理后已获判决。

武甲等人涉恶团伙长期盘踞在包头市高新区武银福窑村,以武甲为首,在非法发放高利贷中,采取跟踪、围堵、非法拘禁、辱骂、殴打、威胁等手段,向被害人暴力索债,造成被害人及其家人极大恐慌,社会影响较大。

石拐区检察院受理本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后,将武甲、武乙、武丙、武丁、王某某、贺某某等6人以非法拘禁罪向石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了相应的量刑建议。

石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武甲等6人犯非法拘禁罪,并处以相应的刑罚,判决结果与石拐区检察院量刑建议相符。

此案的成功办结,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石拐区检察院将在扫黑除恶办案中继续发力,争取取得更大的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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