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决不会受其它因素影响而修订GDP

中国网财经11月20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11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鲜祖德,经普办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李晓超,经普办常务副主任、国家统计局总统计师曾玉平及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毛盛勇介绍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想跟进一下GDP修订的问题。请问,这次GDP的修订幅度相比上一次,有什么变化?修订的结果是不是意味着我们今明两年能够以比之前预期更低的增速完成2020年GDP翻番的目标?

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李晓超:GDP修订数据会于近日公布。对GDP进行修订,如何修订,修订多少,何时修订,不是取决于所谓的目标等其它因素,而是我刚才讲的,我们主要还是考虑两个原则。第一个原则,修订不修订看核算方法是否变了,如果变了,那GDP就需要修订。第二个原则,看数据来源有没有变。如果这两个原则变了,就要修订。当然,这些修订也不是想什么时候修订就什么时候修订的,而是按照规定进行修订。四经普数据出来之后,原来就有相关制度安排,一定要对历史GDP进行修订。

为帮助大家理解清楚这个问题,我对GDP修订方法稍微再作些介绍。核算方法实际上就是核算规则,面对这么多丰富的资料,怎么核算GDP呢?它是有理论基础和规则的,不是简单的加起来,是将各个领域的基础数据按照规则核算GDP。核算GDP通常有三种方法,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但各个国家也不一样,通常发达国家用支出法为主,我国以生产法为主。当然,这些方法也是随着人们认识不断深化、形势不断变化在进行调整的。比如,研发支出是不是纳入GDP?过去我们没有这样的概念,现在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随着人们认知的更新,国际上统一认为研发支出应该纳入GDP。我们前几年已经按照这个要求,将研发支出纳入我国GDP范围。

另外,再说下基础数据来源。这次普查后的基础数据和年度常规统计数据比,大大丰富了。数据来源的变化为我们按照核算方法修订GDP提供了详实的基础,所以我们对基础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我想强调的是,核算GDP不是看其它因素,而是要坚持核算方法和数据来源是否发生变化的原则。如果变化了就调整,没有变化就不调整,我们决不会受其它因素影响而修订GDP。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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