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嶺」悄悄賣房不還借款,金華“礦老闆”被判刑

「溫嶺」悄悄賣房不還借款,金華“礦老闆”被判刑

圖源於網絡

今年,已有6人因拒執罪被溫嶺法院判刑

昨天,溫嶺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拒執罪案件。因為欠下1756萬元借款,金華的“礦老闆”陳某成了被執行人。然而,他悄悄賣掉了自己名下的商品房,並將110萬元房款用於他用。昨天,陳某因犯拒不執行判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昨天,溫嶺市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這樣一組數據:截至10月18日,溫嶺市人民法院以拒執罪移送公安機關10件11人次,已經偵查結束並進入法院審理的7件7人,其中5件5人已審理結束,分別被判處拘役或緩刑。再加上“礦老闆”陳某,今年已有6人因拒執罪被溫嶺市人民法院判刑。

在尚未履行完畢法院判決、裁定的情況下,擅自賣掉了房產、變賣了車位、私自從養老金賬戶內取現、拒不騰房……成為被執行人後,這些“紅線”不可觸碰。發佈會上,溫嶺市人民法院公佈了4個典型案例,以案釋法,對申請執行的當事人起到普法和引導作用。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打擊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行為的一把利器,對樹立司法權威、促進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溫嶺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汪德鋒介紹。

今年是基本解決執行難取得階段性成效後的第一年,溫嶺市人民法院不斷強化強制執行措施,重點對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失信被執行人加大罰款、拘留和刑事處罰力度。在全省率先推出繼續執行責任保險,加快執行案件的變現流程,有力打擊“老賴”拖延執行行為;在全國首創推行“不動產詢價”機制,為當事人節省評估費用的同時,平均評估耗時從1至3個月提速至10分鐘,獲得了最高人民法院批示肯定。

台州晚報 記者 王佳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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