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中如何主张法定赔偿项目之外的合理损失?

庄立胜


发生交通事故,便于后期主张索赔费用,需保存的证据:

1、财产损失证据(如车辆损坏评估单、修理单及发票)

2、医疗费证据(如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法医鉴定书、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附医院处方的自购药费单据)

3、误工费(如:误工期的证明、单位出具因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工资证明、事前的工资表、劳动合同等)

4、护理费(医院在诊断证明上所写的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误工费、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

5、交通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赔偿的证明)

7、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证(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重新评定书)

9、被抚养人生活费(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抚养关系的证明)

10、住宿费(需要票据)



势能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定之外的合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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