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李兆鬆、李志林等四人尋釁滋事案一審宣判

石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李兆松、李志林等四人尋釁滋事案一審宣判
2019年10月30日,石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李兆松、李志林、沈澤華、周凱尋釁滋事案宣判。李兆松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李志林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二年,沈澤華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二年,周凱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
來源:12309中國檢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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