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縣人民法院採取“三抓”措施降低民事案件平均審理天數

四川新聞網雅安3月22日訊(周麗媛)為順應新形勢下審判工作的新要求,紮實開展審判工作,提高審判質效,石棉縣人民法院採取“三抓”措施,將民事案件的平均審理天數由2016年的55.78天降至2019年的28.08天,同比下降49.66%。

一、抓思想轉變。領導高度重視, 要求把提升案件質效作為核心,在堅持辦案質量的同時,堅持快速化解矛盾糾紛,並將案件效率納入績效考核,作為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二、抓改革創新。一是積極開展繁簡分流。組建民事繁案團隊、簡案團隊,併合理配置人員;制定《民事案件繁簡分流操作規程(試行)》和《民事案件先調及繁簡分流操作流程》,推進“先調+速裁”工作模式,實現簡案快審、難案精審;二是嚴格普通程序的適用。除法律明確規定必須適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外,其餘案件均按照簡易程序立案審理;三是加強送達,全面推進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制度,統一送達地址確認書格式,規範送達地址確認書內容,並積極開展電子送達、電話錄音送達;四是探索建立訴前鑑定程序,針對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醫療損害賠償糾紛等確有司法鑑定必要的案件,告知並積極引導當事人自願選擇訴前委託鑑定;五是建立多元矛盾糾紛調解機制,成立石棉縣訴調對接人民調解委員會、道路交通事故調解委員以及石棉縣法院路吉達刻調解室、德古調解室等調解服務組織,將糾紛進行分流,建立一條矛盾糾紛化解規範化流程,確保訴與非訴無縫銜接;六是依法支持非訴解紛,加強司法確認,經訴調對接人民調解委員會等具有調解職能的組織調解達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的協議,依法適用司法確認程序。

三、抓過程監督。一是嚴格審限管理,制定《石棉縣人民法院加強審限管理的規定(試行)》,完善和細化審限變更適用規定。加強對案件的審理期限、審限變更情況及長期未結案件等的跟蹤、警示和督辦;二是建立案件流程管理監督機制,定期分析本院的結案效率、審限變更情況,並進行適時通報;三是建立審限滿6個月不到1年的未結案件臺賬,實行動態跟蹤管理,做到情況明、底數清,並就未審結原因及審理進程進行分析通報,儘量減少出現1年以上長期未結案件;四是建立分管院領導作為具體負責人,庭長作為主要負責人的包案化解工作模式,由分管院領導一對一約談督導承辦人,庭長負責具體督辦承辦人及時結案,對於一次督導督辦後未及時結案的,由承辦人及庭長向分管院領導說明未結案原由,並就化解方案及擬結案時間作出說明;五是對於因委託鑑定形成的長期未結案,由鑑定案件的承辦人加強對鑑定機構的催辦和督促,儘量縮短鑑定時間。對個別鑑定案件時間明顯過長,或者鑑定機構未按期完成任務的,在一定時間內不再委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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