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賭博,9人被抓!

賭!賭!賭!

聚眾賭博,9人被抓!

結果悲劇了吧?

說好的不再賭了呢?

說好的越努力越幸運呢?

沉迷賭博,又有哪個有好下場?

日前,巧家警方查處兩起賭博案件

9人被抓

賭資竟上萬元

用這些來幹正事不好嗎?

老鐵,您說呢?

聚眾賭博,9人被抓!

日前,巧家縣公安局崇溪派出所查處賭博案件2起,繳獲賭資2.8萬餘元,行政處罰9人。

10月20日23時許,民警在開展“三查”專項行動過程中,檢查至崇溪鎮崇溪社區老街子社的王某華家時,發現王某華、張某亮、張某波以及張某雲4人正在以打麻將的方式進行賭博;11月1日23時許,民警在轄區開展日常巡邏工作,經過崇溪鎮崇溪社區謝某貴家時,發現肖某有、張某珍、駱某蘭、胡某翠4人正在用麻將以“推倒胡”的形式進行賭博。

民警隨即依法將涉嫌賭博的違法嫌疑人員傳喚至派出所進行調查,現場共繳獲賭資2.8萬餘元,收繳賭具麻將機2臺,麻將4副。經詢問,王某華、謝某貴及張某亮等9人均如實供述了為賭博提供條件及參與賭博的違法事實。

目前,王某華、謝某貴及張某亮等9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予行政拘留的處罰,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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