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上副县长就开始腐败,商洛市原副市长陆邦柱被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当上副县长就开始腐败,商洛市原副市长陆邦柱被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商洛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陆邦柱(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向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陆邦柱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被告人陆邦柱在担任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商洛市委秘书长、商洛市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企业管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陆邦柱,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陕西山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199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

曾任宝鸡凤翔石油化工厂技术员、商洛地区造纸厂技术员、轻工局干事、项目办项目科干事、行署办公室秘书科长、商洛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长、商南县副县长、商南县县长、商南县委书记、商洛市委秘书长等职,2016年12月起,任商洛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9年6月,陕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陆邦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10月,陆邦柱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陕西省纪委监委称,经查,陆邦柱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弄虚作假,组织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盲目上项目,搞形式主义、“政绩工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购物卡、储值卡和安排的旅游;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情况;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陆邦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党的宗旨,法纪观念淡漠,以权谋私,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陆邦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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