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截留剋扣教師績效工資,我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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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真的是老師?如果不是別拿老師開刷!這樣的情況基本不會出現,首先績效工資不經過校長的手,績效工資總額是教體局計財股統一全額撥款發放學校。至於怎麼分,那才是學校說了算。


一般分配方案是通過全校教師開校待會提出方案後一條一條的通過後照章實施。當然,校務會成員及班主任的績效工資肯定是要比普通任課老師還要高。大多數普通老師能夠把自己工資里扣除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額拿回來就已經非常厲害了!


絕大多數普通任課老師能拿回自己的70—80%左右!因為班主任津貼,校務會成員津貼,還有校長津貼都是從大家的績效工資中扣除。因此,扣除這些領導的津貼後,剩下的才屬於自己,如果成績差一點,領到的更少。

但再少也不能低於70%這個數額,否則領導也要被問責原因。如果哪位老師的績效工資發漏或不領,最後領導要被訓話的。所以績效不發的情況基本不可能出現。當然話也不能太絕對,我們不能排除一些自大的校長存在。

以上觀點純屬個人愚見,不喜勿噴!你們能拿回你們多少的績效工資?歡迎各位留言吐槽了!


山村老師看教育


說到績效工資,就想起某校長開會時說的一段話。

校長說:“我不能再當好人了,這回咱們就得弄弄績效工資。我經常到局裡問局長,為啥還不實行績效工資,局長說,要是我著急,就咱們學校先開始試驗。”



校長接著說:“以前年終獎沒多少,我也不惦記,現在年終獎都七八千,必須拿出來做績效”。這時有人問:“校長,你說的年終獎是第十三個月工資嗎?”校長答“是的”。

校長說:“有的學校早都開始實行績效工資了,咱們一直沒有實行,現在看不實行不行啊,領導安排工作可費勁了,有的老師讓他幹活他不幹,這回實行績效工資,我就把出勤、工作量都算上,不好好幹活的人,最後讓他拿不到績效工資”。



校長問:“大家同意不同意?”老師們一臉無奈的說:“不同意!”校長又說:“有些事你可以不同意,這件事,不同意也得同意!”

對績效工資的一點看法

如果拿老師的第十三個月工資做績效工資,是不是意味著,從我的腰包掏錢去獎勵別人,也就是說,我的錢少了,是因為給了別人。這樣不僅不利於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還更容易產生各種矛盾。因為只要是排名量化,就有第一名,也一定會有最後一名,收入差距產生了,矛盾也出現了。如果績效工資的錢不是從老師腰包裡出,幹得多的人多得,拿的不是個人的錢,別人也沒意見,即使自己少幹少得,也無怨無悔。



因此,我認為,如果地方政府有錢,可以實現績效工資,獎勵多勞多得的人;如果本來地方政府就沒錢,就不必拿老師的錢來玩這個遊戲了,因為羊毛出在羊身上,無論多得的還是少得的,都對此有意見。

怎樣做好績效工作

作為校長在績效工資時,一定要把方案弄得公平公正,否則,一旦不公平,現在的老師直接就在今日頭條上發表看法,校長一下子就火了, 沒準還能查出什麼,因此,這一步很重要,不能貿然行事。



至於校長是否可以截流剋扣教師工資,我覺得應該不會吧,畢竟績效工資需要依法依規進行,當然也不排除膽大妄為的校長。如果有這種情況,收集證據,可以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對校長提出質詢,也可以向有關紀檢部門舉報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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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政治劉老師


績效工資就是校長的指揮棒,看誰不順眼就是一下,當時不疼,後來疼,沒有用,誰定的績效工資?老師的悲哀,老教師年輕時三個班初中英語,每週主科五節就是十五節,早讀五節,午休兩節,再加上每週英語一角一節,晚自習每晚三節就是十五節,班會課一節,課間操五節,一週共四十三節,沒有一分錢績效工資,為了教學我們還是幹,現在面臨退休,要課年輕人說我們為了錢,不要活幹績效工資都給別人拿去了,基本的三分之一也拿不回來,這就是命啊,生不逢時,服了。


用戶5977964642


講事情得有證據,"校長截留扣教師績效工資",很多老師回答不會的,那你們學校還挺好。

校長沒截留績效,那2018年的那條新聞是怎麼來的?

2018年5月份,老師訓斥學生,學生跑進桃樹林的小屋子躲了起來,找到後再次想逃跑。訓斥他的老師,被校長在會議上明確表示扣績效。

該怎麼辦?匿名舉報,或者尋求法律援助。

這種事絕對不能硬鋼,一個地位和權利都比你高的人,你不能靠威脅,或者哭鬧等方法,也不能太過張揚。

最好的辦法就是尋求:學校工會或者法律援助。

但你要做好心理準備,即使尋求了援助,可能這件事兒依舊會不了了之。因為,要是能解決就不會有那麼多人上網求助了。


說到底,我們怕硬鋼下去自己丟飯碗,或者被穿小鞋

在這種情況下,大多數老師不是接受了"不了了之",就是選擇忍氣吞聲。真的敢一槓到底的,我還沒見過,即使是現在不怕虎的90後新老師。

我們學校就有發績效不到位的情況 大家都心知肚明。要麼就辭職別幹,要麼就跟領導吵一架。

吵贏的那位被賠了幾倍的錢,然後辭職了。



希望答了這道題,別被限流

公立學校的老師,面臨這種情況還是少,私立學校的老師面臨這種情況比較多。

因為私立學校的校長,絕對權利相對比較大,而且把握著學校的:面試,招聘和老師去留問題。

扣績效,扣工資,都很常見。

某同事剛入職時,就被扣過工資。因為處理學生的事兒,背鍋。

校長也知道老師背鍋,但依然扣了老師錢。算了,不吐槽了。


饕餮思文


校長截流摳扣教師績效工資我個人認為是違法行為,教師可以直接向縣紀委反映,不過學校對績效工資考核有各學校的考核辦法,基本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

首先界定什麼是截流績效工資。

縣教育局每年都要對各個學校進行考核,然後確定學校績效考核工資總數,各學校按照《學校績效工資考核辦法》把教育局下撥給學校的總數分文不少地發放給教職員工,儘管有的教師拿得多、有的教師拿得少都是合法的,不能因為某一個老師拿少了就說截流績效工資。

如果學校把教育局下撥的50萬元績效考核工資總數只發放40萬元,剩下10萬元挪作他用,那麼就叫做截流績效考核工資。



再談談我縣績效考核工資的發放。

一、各學校制定《學校績效工資考核辦法》,並且通過學校職代會討論通過。

二、校長(法人代表)不在學校拿績效工資,校長的績效工資由縣教育局考核發放。

三、實行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6000元平均數,上早晚自習的老師、班主任、工作量大的老師拿得多一些,可能達到8000元以上,而工作量小、沒有早晚自習的老師有的只拿到3000元。

四、我縣各學校還把績效工資發放表進行公示,全校老師(含學校行政領導) 績效工資總數=縣教育局下撥數。


我不知道題主所說的是什麼情況,如果全校教師(含行政領導) 績效工資總數


平淡是真oymlq


不管怎樣,校長截留摳扣教師績效工資是不對的,值得指責的。但有時也要具體分析一下:他扣下來到底幹什麼?

如果是以為教師不知道,自己一口吞掉,或者和學校裡的幾個核心領導私分,那麼就毫不客氣地揭發他,到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告他,而且要義無反顧,不要怕秋後算賬、打擊報復。

但如果截留摳扣是為了解決學校的一時之需、暫時挪用一下,很快會返還,這種情況還勉強可以理解,但也要事先向老師們說明,並徵得全體老師的同意,如果挪用的時間偏長,還應支付一定的利息。

我之所以說到這種情況,是因為我們學校五六年就發生過類似事情。那是到了年底,幾十個老師的職稱套改工資發下來了,大概七八萬塊錢,但學校建運動場欠的工錢沒有還清,上面答應補償給學校的基建費又沒到位,校長被包工頭吵得不能脫身,只好把教師的套改工資截下來支付給他。不過校長事先給老師們打過招呼,年後上面補償資金一到位又及吋還給了老師,所以大家也沒有去過多的責怪他,畢竟還是為了學校的工作,不是為了中飽私囊。


禾水廣隸


中小學的績效工資分兩部分,一是基礎績效,佔績效工資的70%,按月發到你的工資卡中。另一部分是獎勵性績效,佔30%,是通過考核發放的。

題中說的校長截留摳扣教師的績效工資,應該是不存在的。一是基礎績效不敢截留,截留了違反了規定。二是獎勵性績效,是有個分配方案,這個方案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報教育局備案的(教育局也有個指導性方案供參考的)。

致於認為校長截留摳扣教師績效,一是可能財政一時困難,款沒有及時到位而不能及時發,以為是校長截留摳扣了。其實這部分校長截留摳扣是不敢也不可能的。二是可能有人覺得獎勵性績效部分,按考核方案發放,"自己的"被截留摳扣了。這些其實都不是校長截留摳扣,而是誤解。

如基礎績效命分校長竟敢截留,你一揭發,這校長就當不了了。而對獎勵性績效部分,你覺得分配不公,可以提出修改方案,經教代會討論決定新的讓你滿意的分配方式(那怕是平均分配也是得有個方案,必須討論通過)。如獎勵性績效沒有考核分配方案,校長一人說了算,隨便截留摳扣,你也一告一個準,這傻瓜子校長也難當了。

祝提問者告校長成功,你為民請命,說不定告贏了校長,校長就是你當了。


就事論事實事求是


這種情況不可能出現。

小編以為:請調查確定以後再發問,不要憑著自己的主觀臆斷提出虛假問題博取關注。

為什麼說這種情況不可能出現?

第一績效工資是有著嚴格的審批程序的。

績效工資分為兩個部分:其中70%部分為基礎績效,已經作為你工資的一個項目打入個人賬戶。另外的30%為獎勵性績效,每六個月核算一次。具體過程如下:①各學校財務會根據學校人員情況向教育局報批計劃;②由教育局計財股會同人事股,審核學校計劃,並按照人頭、職稱進行合算;③教育局向財政局進行審核報批;④審批完成,數據返回教育局,再返回學校;⑤學校期末考核下方,並將結果報送教育局備案。

在這個過程中,唯一校長有話語權的機會再最後一步:考核發放。但是即就是校長有話語權也別忘了,最終的分配結果是要給教育局備案的。就是說給你下撥多少,你就得發放多少,也只有這樣子,學校、教育局、縣區財政的財務才能平衡。

鑑於此小編認為,你說的是假的。截流肯定不成立,摳扣也不成立。可能你會說校長不會發給自己嘛?!其實,作為校長他的績效工資是有教育局進行統一考核分配的,數額確實會多一點,但你放心僅僅是多一點。比如小編半年就是7500左右,我們校長也就8000多一些,算下來一個月多一百而已。小編覺得校長其實應該更多一些,也相信你能在工作中感受到校長的不容易吧。

第二、作為公辦學校的校長,在目前的黨風廉政建設重要階段,他不敢也不會?

鑑於以上所說,不會是因為他不缺你那一點。至於不敢校長是紀委監察對象之一,相信他對於違紀違法的代價,瞭解的相當深刻,絕不會為了蠅頭小利以身犯險的。


小小師者


校長截留教師的績效工資,我們該怎麼辦?看了前面幾個人的回答,他們認為校長截留績效工資是不可能,我覺得既然問題提出了,截留的績效工資的事情已經發生了,題主問的是怎麼辦?而不是問有沒有可能?看來所有的回答問題者都偏離了問題的導向,所答非所問。



首先,我要駁斥一下那些校長不能截留績效工資的觀點,怎麼不可能?

社會上違法犯罪的事情那麼多,我們一開始都覺得不可能。都覺得傷天害理的事情不可能發生。但是罪犯他就是去犯罪。在這裡校長他就是膽大包天敢截留了!有的校長還可以幹出更惡劣的事出來,全國各地校長違法亂紀吃私貪汙不顯見,截留工資怎麼不可能?

第二,遇到校長截留績效工資該怎麼辦?1、學校有工會呀,可以直接向學校的工會反映情況。

學校的工會有其監督職能,他有權要求校長進行校務公開,可以聯繫工會代表要求校長解釋績效工資發放和去向,如果截留摳扣教師的績效工資工會代表的反應也許會讓校長驚醒。

2、學校校長截留摳扣績效工資,教師可以直接跟校長談。

教師是學校的一員,有權對學校的事物進行問訊,校長應該給教師解釋清楚,也許是個誤會,如果不是,是校長心懷不軌,請不要膽怯義正詞嚴地講出這樣做校長是違法亂紀,教育他莫莫伸手,伸手要被抓。不要膽怯畏縮,邪不壓正。

3、可以找尋有關的信訪部門反映情況。

正常的反映情況是允許的。中國千百年來的官本位的思想,讓老百姓都十分畏懼當官兒的。當官兒的怎麼做老百姓都敢怒不敢言。而且國人的弱點就是,這不是我自己一個人的事兒,我反映了成功了,大家得利,反映失敗了,我自己倒黴。大家都抱著這種態度,明哲保身,但求無過。所以這種思想縱容了違法犯罪事情的發生。所以作為一個有正義感的教師應該挺身而出向有關信訪部門兒提供有理有據的證據,還教師以公道。


總之,權利必須有監督,但是我們看學校的官本位越來越濃,不按政策辦事,做事隨意性很大!當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失應該勇於站起身來的時候,每個人都不能當縮頭烏龜,不讓這種惡勢力抬頭!

好了,以上是景行的一點個人看法,歡迎大家關注我,對文章進行批評和指正!


景行說教育


這種情況估計還是有,但是也不可能校長私吞,應該與學校整體規劃有關。

01 績效工資有可能被截留

當前國家對於學校的資金管理要求非常嚴,一般學校沒有資金管理權限。

比如,我們學校是一所市級高中,學校有資金流動,但是沒有現金管理權限。

學生每學期交多少錢是物價局審核批准的,學生交納給學校的各種費用都是市財政局來人收取的,不經過學校。

老師的基本工資是市政財政局發放的,也不經過學校。

所以,這裡唯一要經過學校的就是老師的績效工資。因為每個老師的績效工資每年都是變化的。

老師績效工資的具體發放流程是:

一、制定績效工資發放方案。有的學校是學校統一制定一個方案。我們學校是學校有一個總方案,但允許各個年級微調,每個年級處制定好自己的績效發放方案細則後提交給學校審核。

二、根據年級表現確定年級績效總金額。這個主要是看成績。此外,還要參照年級老師獲得上級部門表彰情況以及學生各種競賽獲獎情況確定發放資金。如果年級表現特別突出,年級主任還可以向學校申請嘉獎。

三、學校確定年級要求後,報送市教育局審批。主要是看是否超標以及獎勵項目合不合理,教育審批同意後,再提交給財政局撥款。

四、與此同時,學校年級處核定每個老師績效獎並造表。

五、財政局資金撥到學校後,年級處要求老師簽字確認。

六、老師簽字完成後,學校財務科把錢打到老師工資卡上。

我們學校出現過多次績效工資不能及時發放。比如去年的高三績效獎,本來正常是10月分發放。但學校說市財政沒錢,教育局沒審批,要等到年底。到了1 月,學校說市裡資金還沒籌措到位,繼續等通知。一直到4月分,才把這個績效獎發下來。

績效獎打到學校後,學校也是有可能截留的。

02 校長截留績效獎幹什麼?

<strong>一般說來,校長個人是不敢截留這個績效獎的。

因為每個老師的獎金數目是一定的,學校突然發少了,老師肯定不會同意,要會找校長理論。不要認為個個老師都軟弱可欺。扣發個別老師除非有理由,否則也是不可能的。

至於事先虛報數目給市裡更不可能,市裡是要審查的。

所以,這個績效要截留下來,除非是以學校名義。往往是學校需要資金週轉。

我們學校也有過這種情況。

前年的績效每個老師被扣發2500元,我們學校大約500個老師。期末教師大會上,校長解釋,新校區建設差點資金,學校借老師們的錢週轉,之後連本帶利返還,最多不超過一年。儘管這是強借,老師們也還是體諒學校。都同意了。

我們學校居然還有一個類似基金管理模式。就是號召老師們把多餘的錢投資給學校,學校認利息,比銀行略高。

03 很早以前,學校財務管理比較混亂,市裡審查不嚴,有過這種情況。但現在應該沒有。因為現在國家審查、處罰都很嚴。即便個別地方財務比較亂,校長也不會冒這個風險

<strong>如果個別校長利令智昏,真的摳扣老師績效工資,老師應該向上級紀檢部門或者檢察機關舉報反映情況。

這個事件不能忍讓。一個學校有這樣的校長,只會讓學校教育教學混亂。忍讓只會助長校長的邪氣,同時加劇了學校的惡性發展。

教育要保證最基本的公正,老師必須要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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