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出行始於心 拒絕酒駕踐於行

為確保道路交通環境暢通、安全、有序,三亞交警於11月20日21時至21日凌晨開展嚴重交通違法專項整治夜查行動。現將依法查處的3起駕駛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典型案例予以公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20日22時33分許,三亞交警路管員在榆亞路路段查獲一輛晉A5**P0號牌小轎車,駕駛人陳某明(男,31歲)經現場酒精呼氣測試儀檢驗,結果顯示陳某明酒精含量為66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21日凌晨01時51分許,三亞交警路管員在崖州區政府路路段查獲一輛瓊BK**66號牌小轎車,駕駛人林某優(男,26歲)經現場酒精呼氣測試儀檢驗,結果顯示林某優酒精含量為55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21日凌晨03時13分許,三亞交警路管員在榆亞路路段查獲一輛瓊B9**55號牌小轎車,駕駛人周某松(男,25歲)經現場酒精呼氣測試儀檢驗,結果顯示陳某明酒精含量為76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經詢問,交通違法行為人陳某明、林某優、周某松對其交通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交通違法行為人陳某明、林某優、周某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已依法對交通違法行為人陳某明、林某優、周某松處以罰款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處罰,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

典型案例|平安出行始於心 拒絕酒駕踐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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