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出行始于心 拒绝酒驾践于行

为确保道路交通环境畅通、安全、有序,三亚交警于11月20日21时至21日凌晨开展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夜查行动。现将依法查处的3起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典型案例予以公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20日22时33分许,三亚交警路管员在榆亚路路段查获一辆晋A5**P0号牌小轿车,驾驶人陈某明(男,31岁)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仪检验,结果显示陈某明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1日凌晨01时51分许,三亚交警路管员在崖州区政府路路段查获一辆琼BK**66号牌小轿车,驾驶人林某优(男,26岁)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仪检验,结果显示林某优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1日凌晨03时13分许,三亚交警路管员在榆亚路路段查获一辆琼B9**55号牌小轿车,驾驶人周某松(男,25岁)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仪检验,结果显示陈某明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交通违法行为人陈某明、林某优、周某松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交通违法行为人陈某明、林某优、周某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人陈某明、林某优、周某松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典型案例|平安出行始于心 拒绝酒驾践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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