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一刀切”!重汙染天氣,這七類企業可不停產

1

對重點行業績效分級企業實施差別化管控措施。對被評為重點行業績效分級A類企業的,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可不採取管控措施,鼓勵企業自主減排;對被評為重點行業績效分級B類企業的,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針對不同級別採取相應的減排措施;對績效水平較差的C級企業,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加大減排力度。

2

對民生保障類企業實施“以熱定產”。對承擔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障城市正常運轉任務、涉及居民供暖等保民生的516家工業企業,在滿足保障任務的同時,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實施“以熱定產”。同時,避免對居民供暖鍋爐和對當地空氣質量影響小的生活服務業採取停、限產措施,儘量減輕對正常生產生活的影響。

3

對戰略性和新興產業的企業不實施應急管控。對於屬於重點新興產業和戰略性產業的99家企業,在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可不採取減排措施,鼓勵企業自主減排。

4

對涉及軍工產品和外貿出口的350家企業,在滿足產品訂單生產任務的同時,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實施“以量定產”,在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可不採取減排措施。

5

對綠色環保引領企業實施應急管控豁免政策。被省生態環境廳、省發改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金融辦等部門評選為“河南省綠色環保引領企業”的40家企業,在重汙染天氣橙色及以下預警期間,可不採取減排措施,鼓勵企業自主減排。

6

對綠色發展排行榜靠前企業實施應急管控豁免政策。對焦化、電解鋁、氧化鋁、化肥、造紙、陶瓷、鐵合金、耐材、碳素、醫藥、農藥、印染等12個涉氣重點行業的119家企業,在重汙染天氣橙色及以下預警期間,可不採取減排措施,鼓勵企業自主減排。

7

對重點民生建設工程項目不採取限制性停工措施。對國家和省重點項目、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和當地政府確定的民生工程,在嚴格落實“六個百分之百”管控措施基礎上,給予支持鼓勵,加快施工進度,不採取限制性停工措施。(本報記者趙力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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