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江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王某學等七名被告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

11月21日上午,安慶市迎江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王某學等7名被告人涉嫌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

安慶市迎江區檢察院指控:2010年11月8日,高甲同他人合夥成立安慶欣潤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11年12月28日,被告人王某學入股該公司,2014年3月26日被告人高乙入股該公司。2014年3月25日,高乙成立安慶宏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同年3月31日,王某學、高甲入股。2015年4月22日, 王某學、高甲將其全部股權轉讓給趙某良、被告人張某才、楊某。2019年2月1日,張某才、楊某、趙某良將上述全部股權轉讓給高乙,由高乙持有該公司100%股權。

為壟斷安慶市磚材市場,上述兩家公司於2014年4月至2015年12月2016年7月至2018年9月開展合作經營。高甲、王某學、高乙任三大股東,被告人張某才、楊某、王甲、楊某峰、王乙等為市場維護人員,公司業務、財務、人員統一調配、管理。合作期間,該兩家公司取得了安慶綠億建材貿易有限公司(由安慶市、懷寧縣共六家磚廠合資成立)、樅陽祥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安慶市區的銷售代理權。

2014年至2018年間,為取得在安慶市磚材市場的非法控制地位,被告人王某學、高乙、組織、領導、指揮被告人張某才、楊某、王甲、楊某峰、王乙,通過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以達到在該行業內斂財的非法目的,並形成了以王某學、高乙為首要分子,張某才為積極參加者,楊某、王甲、楊某峰、王乙為一般參加者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多次採取威脅、攔截、堵門、毆打等手段,操控安慶市磚材行業准入、退出、經營、競爭等經濟活動,給安慶市磚材行業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個人造成了經濟損失,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迎江區檢察院認為,各被告人為實施犯罪組成較為固定的惡勢力犯罪組織,是惡勢力犯罪集團。應當以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追究王某學、高乙的刑事責任,以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追究張某才的刑事責任,以尋釁滋事罪追究楊某、王甲、楊某峰、王乙的刑事責任。

11月7日,迎江區法院就該案召開了庭前會議。本次庭審前,法庭先對庭前會議涉及到可能導致庭審中斷事項宣佈了處理決定。庭審中,法庭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組織控辯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充分聽取控辯雙方的辯論意見,聽取了各被告人的最後陳述。整個庭審長達11個小時。

因案情重大複雜,法庭宣佈該案擇日宣判。(應海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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