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經濟發展與環境並非“犧牲”關係

就在國慶前夕,國發院和能源基金會一起辦了第三屆氣候變化經濟學對話。經濟學界和環保氣候學界的學者們一起交流。這篇文章是林毅夫老師的發言。我印象深刻的是:

第一,經濟發展與環境並非互為“犧牲”關係,要有發展和辯證的眼光。兩者可能存在階段性失調,但最高關係是統一。

第二,環境權是全球的基本權利,發展權也是。貧富差距過大帶來的社會問題未必小於環境問題,因此不要輕易以環境權限制發展權。

第三,環境問題是全球長期累積的問題,不是瞬時問題。治理環境還應該堅持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當然,中國作為新興大國,在環境保護與能源革命上多盡力利人利己。

推薦此文一方面為環境與氣候問題補充一個經濟學角度的認知,另一方面是因為林老師演講背後的思考邏輯別有一番意義。無論生活中,還是管理上,過於簡單地歸因,深墜理念的陷阱,才是我們最應該警惕的。


林毅夫:經濟發展與環境並非“犧牲”關係

我想從新結構經濟學的角度來談今天的主題“中國經濟結構轉型及能源革命、氣候變化與環境保護戰略”中幾個關鍵詞的內部邏輯,並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眾所周知,經濟發展的一個表現就是收入水平不斷提升。收入水平要不斷提升,就要靠勞動生產率水平的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要不斷提高,基礎就是技術和產業結構的不斷變化。比如一個低收入國家,其產業主要是農業,當它進入到中等收入階段,主要產業會變成為製造業,到高收入階段,主要產業將以服務業為主。

現代化過程不僅體現為上述產業結構的變化,每個產業所用的技術也在不斷變化。比如農業,低收入的傳統農業一般用農戶自留的種子和農家肥,變成現代農業以後,升級為改良的品種、化肥、農機等。製造業也是,傳統制造業是手工作坊,使用簡單的工具,現代化製造業所用的機器設備越來越多,對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的要求也更高。

總體而言,農業的能源使用和排放密度低於製造業,服務業的能源使用和排放密度也低於製造業。傳統技術的能源使用密度和排放密度都接近於零,但現代化技術在農業、製造業、服務業中的能源密度和排放密度都越來越高。美國經濟學家庫茲涅茨在上世紀50年代就提出,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存在著環境的倒U形曲線——剛開始都是青山綠水,但非常窮;進入中等收入階段,主導產業轉向製造業,同時農業使用現代化技術,能源和排放密度提高,因此環境隨之惡化。當一國慢慢進入高收入階段,主導產業變成服務業為主。服務業不需要用太多機器設備,以人力投入為主,對電力、交通等要求下降,單位產值的能源密度和排放密度又開始下降,環境相應得到改善。而且,隨著收入水平的提高也有更多的資源和手段來治理環境。

理清經濟發展與環境汙染的邏輯關係

對於中國而言,改革開放之後,經濟發展速度非常快,但環境惡化程度也相當嚴重。國內理論界和輿論界還由此產生一個說法,把中國環境問題的嚴重性歸因於改革開放以後的發展速度太快,是以犧牲環境來換取的經濟快速發展。

我認為這個說法未必正確。環境惡化當然與經濟發展有關。改革開放初期,我國81%的人生活在農村,以農業為生,採用的也是傳統技術,比如耕地大多是人力和畜力,所以當時真是青山綠水。後來隨著經濟發展,製造業崛起,農村也開始採用拖拉機和化肥,排放密度和汙染程度加重,環境惡化。

但我們是不是可以就此得出結論:因為犧牲了環境,所以才取得了超快速的發展?為此,我們不妨比較一下中國與印度。

印度1978年的人均GDP比我國高30%,如今只有我們的20%。也就是說在過去40多年,印度經濟發展速度比我們慢得多。如果按照有些人環境換髮展速度的邏輯,印度的環境應該比我們好得多才對,但事實並非如此。不管按世界銀行還是其他國際組織的標準,印度的環境指標都比我們差很多。所以上述簡單的歸因未必科學。

如果我們掉入有些人的邏輯,為環境而放慢經濟發展速度,那意味著什麼?意味著我們會放慢進入高收入階段的速度,延遲進入以服務業為主的低耗能低排放階段,結果恰恰是我們在以製造業為主的中等收入階段要停留更長的時間,延緩重汙染階段的時長。不僅如此,因為延緩進入高收入階段,我們的收入水平就相對低,用來治理環境的能力也會相對弱。

因此,我們首先要認清經濟發展、結構變遷與環境之間的關係和規律。否則,良好的願望可能使治理的代價更高,問題存在的時間更長。

認清全球氣候變暖問題的根源與責任

隨著經濟快速發展,環境問題最終會減輕,甚至得到徹底解決。但從國內和國際兩個方面的新情況來考慮,我國政府都不可以放手不管,單靠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變化來自動解決環境問題。

首先,隨著我國收入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的需求在變化。過去我們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求與落後的社會生產力之間的矛盾。如今進入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時代,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的矛盾。美好的生活環境是美好生活需要的內容之一。因此,化解環境惡化的問題上升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矛盾之一。

其次,和環境惡化問題同根同源的全球氣候變暖是當前國際需要解決的一個主要矛盾。氣候變暖一方面造成海平面升高,侵蝕很多沿海耕地和城市,對有些國家帶來重大影響;另一方面導致極端氣候增多,個別地區的大雨、洪水、連續乾旱,對當地人民的生產生活會帶來重大影響。

氣候變暖的根源在於大氣層裡二氧化碳累積過多,二氧化碳的累積肇始於18世紀中葉的工業革命,禍根不在於最近幾年。發達國家率先從農業經濟進入到以製造業為主的階段,能源使用密度大幅提高,加上生活方式的改變,包括使用更多汽車、輪船、飛機等高耗能的交通工具,進一步加大了排放。這是全球氣候變暖的歷史成因和主要原因。

全球氣候變暖主要是由少數國家和地區造成的,非洲等仍處於低收入階段的國家對此問題成因的貢獻微乎其微,但其危害是由全世界共同承擔的,尤其是發展中國家應對海平面上升和極端天氣的能力相對比較弱,受害更嚴重。在化解這個問題上,國際上已經形成共識,應該繼續堅持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原則。

發展是每個人的權利,也是每個國家的權利。不應該為了應對全球氣候變暖而要求發展中國家不再進入製造業階段,長期留在低收入的低能耗低排放的農業,這是不公平的。而且,這樣會使全球的貧富差距越來越大,進而帶來其他一系列經濟社會政治問題,對全世界產生的衝擊和傷害未必小於氣候變暖。非洲現在有11億人,70%在30歲以下,50%在20歲以下。預計到2050年,非洲會有24億人口,其中絕大多數是年輕人。如果非洲不進入到工業化階段,不提高收入水平,就難於維持社會和政治穩定,會引發更多人道主義危機。當地人口一旦在非洲本土生存不下去,必然出現大量向歐洲流動的合法和非法移民,造成歐洲國家的各種民族和文化的衝突,以及政治和社會的不穩定。不只是非洲,南亞、中亞、拉美都有同樣的問題,尊重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權力同樣是全球必須共同承擔的責任。

因此,我們不僅要關注全球氣候變暖,還要考慮發展中國家需要以經濟發展結構變遷應對人口爆炸的衝擊,在兩者之間找到平衡。

在我看來,國際社會首先必須承認發展中國家擁有發展的權利,承認並容納他們在發展過程中二氧化碳排放和能源使用密度會有所提高這一難以避免的事實。同時,在應對氣候變暖上各國要勇於肩負共同而有區別的國際責任,發達國家有責任率先減少二氧化碳排放並幫助發展中國家在發展過程中降低每單位人均GDP增加的碳排放和提高能源使用的效率。

中國要勇於擔負更多的國際責任

中國還是發展中國家,但在應對全球氣候變暖問題上可以比其他發展中國家做得更多一點,甚至成為一個領導者。有幾方面原因:

第一,我國是大陸型國家,環境汙染或氣候變暖的後果以我們自己承受為主,外部性較其他國家小。我國需要防止東部沿海的海平面上升太多,從而對胡煥庸線以東的地區造成惡劣影響,那是我國主要的經濟活動區。我國還要抵禦極端天氣的衝擊。我國在降低氣候變暖方面對自己的好處遠大於一般土地規模小的其他發展中國家對自己的好處,因此,我國有理由比國際社會對其他發展中國家的要求承擔更多的應對責任。

第二,化解全球氣候變暖的關鍵不在於放緩經濟發展,而在於節能減排的技術有所突破。因為我國的主要矛盾發生變化,為繼續推動經濟發展並滿足人民對美好環境需求的日益增長,而率先在節能減排技術上取得了突破,這些新技術設備的生產可以成為我國經濟的新增長點,甚至成為能夠出口的競爭優勢。如果中國能走出一條以新技術推動經濟發展與環境和諧的新道路,作為一個大國,我國可以站在全世界的道德制高點上,併為其他發展中國家解決發展和應對氣候變暖提供新經驗、新技術。

基於以上兩個理由,在解決環境和氣候變暖問題上,中國既要在國際上繼續堅持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但同時可以做得更多一些,起到表率作用。

解決全球氣候變暖的措施

全球氣候變暖怎麼來解決?

一種措施是進行能源革命。氣候變暖和環境汙染的大部分原因是二氧化碳排放。因此我們應該轉變現在煤炭+石油的能源結構,逐漸發展替代的新能源,包括水利、天然氣、太陽能、風能、地熱,潮汐,核能等。這些能源中既有可再生能源,也有清潔能源。

另一種措施是進行技術革命,發展節能減排技術,並普及到每個家庭、每個企業。這是面對全球氣候變化應有的認識。

解決全球氣候變暖的方向是明確的,但是單靠市場很難解決,需要政府有可行且有效的環保政策。對內,首先要認識到發展是硬道理,不要錯誤地把發展與環境對立,這個觀念不夠科學,發展本身就是解決環境問題的手段之一。這一點在前面已經講過。

其次是要從供給側和需求側的政策方面下功夫。在供給側,可以通過稅收、產業發展基金等手段來促進能源革命、技術革命,支持新能源技術或是新節能減排技術的創新研究。在需求側,可以用稅收或者碳交易等手段讓汙染付出代價,讓節能減排更有收益,以鼓勵企業與家庭更多地使用替代能源,主動節能減排。

對外,中國可以站在道德制高點,強調在應對全球氣候變暖上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一方面要繼續堅持發達國家必須承擔更多的責任,另一方面中國作為發展中的大國,也要勇於承擔更多責任。在幫助發展中國家呼籲他們的發展權和發展空間的同時,也為他們提供相應的新技術。

最後總結一下:

第一,發展是結構變遷的過程,環境會出現庫茲涅茨研究發現的倒U曲線,這是發展不可逾越的規律。

第二,不論從我們國內人民需求的變化,還是應對全球氣候變暖的挑戰,我們都需要在供給側發揮有為政府的作用,以政策引導新能源革命和新技術革命,同時也需要在需求側更主動、更大力度地推動節能減排,而不是全部依賴於市場自發的力量。

第三,在認知上,我們對內不要把發展與環境對立起來;對外應該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幫助發展中國家呼籲發展的權力和空間,同時提供可行的新技術,讓他們在發展的過程中儘量不重複發達國家的老路,至少儘量以更低的環境代價取得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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