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人,12月1日起实施临时水价

自2014年以来,威海已连续六年干旱少雨,今年又遭受30年一遇特大干旱,河库水位持续走低,供水形势异常严峻,目前威海已启动抗旱III级应急响应。根据《威海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为提高市民节水意识,缓解市区供水压力,保障市区供水安全,威海将对市区(包括环翠区、国家级 开发区)实施抗旱应急响应措施。

抗旱应急响应措施具体表现在两方面:

一、压减非居民用水计划。

根据启动的抗旱应急响应级别,压减用水计划,超计划水量按《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威海市节约用水条例》 等有关规定执行。加倍加价征收水资源税、水费。

二、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临时价格。

市区实现一户一表并由威海市水务集团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月用水量8立方米(含)以内的部分每立方米3.50元,8-14立方米(含)之间的部分每立方米9.10元,超过14立方米以上的部分每立方米15.60元。每月之间用水量不累计、不结转。户籍人口超过4人(不含)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户月用水量基数相应增加2立方米。

压减非居民用水计划和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临时价格两项措施自12月1日起实施,至抗旱应急响应解除时结束。(来源: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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