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辦理落實委員提案!解決律師“會見難”見效了

公安部辦理落實委員提案!解決律師“會見難”見效了

“沒想到公安部如此重視政協委員提案提出的問題,又如此雷厲風行落實,讓我非常感動。”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天津市律師協會原會長、天津法政牛津律師事務所主任楊玉芙提出《儘快解決律師“會見難”》提案。提案得到公安部高度重視,積極採取措施,加強和改進看守所律師會見工作。目前解決律師“會見難”問題已初步見效。

“會見難”,難在哪兒?

近年來全國各地普遍出現了刑辯律師赴看守所“會見難”的情況,楊玉芙委員以天津為例,為記者舉了幾個例子:

公安部办理落实委员提案!解决律师“会见难”见效了

第一:律師會見室安排過少,人為導致“會見難”問題出現。會見室數量安排與律師會見工作需要嚴重不符,律師採取預約的方式也要14天之後才能安排上。

公安部办理落实委员提案!解决律师“会见难”见效了

第二:看守所以“未預約”為由限制律師會見。“為提高律師會見效率,減少律師會見等候時間,2013年起天津市開始實施‘預約會見’制度,以方便律師會見。本來是好事,不因此改變《刑事訴訟法》關於在48小時內安排律師會見的規定,也不排斥未預約律師的會見。但目前的實際情況卻是,天津市多數看守所對未預約的律師不允許會見。”

公安部办理落实委员提案!解决律师“会见难”见效了

第三:外地律師到天津無法會見。工作中,由於外地律師對於天津市實行的“預約會見”制度並不瞭解,在來天津會見時,遭遇到“未預約就不允許會見”的難題,影響了大家工作進度。

“會見難”,後果是什麼,怎麼辦?

會見難問題造成了律師無法依法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刑事辯護法律服務;審判階段也因會見難影響了人民法院開庭正常進行。為此,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屬對此反響強烈,已經成為刑事案件審判階段刑事辯護全覆蓋工作的嚴重障礙。

針對楊玉芙委員提出的問題,公安部專門調研看守所律師會見工作情況。公安部監管局多次到北京市海淀區、朝陽區看守所進行暗訪,專門聽取了天津市公安局監管總隊和廣東東莞市第二看守所(全國押量最大)律師會見情況的報告,並召開座談會聽取各地看守所律師會見工作情況和改進建議

公安部監管局還專門召開律師會見工作座談會。邀請司法部律師工作局、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相關負責人及多名國內知名刑辯律師座談,當面聽取各方意見,集思廣益,共商加強和規範律師會見工作之策。

“會見難”,解決有辦法

公安部要求全國公安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印發的《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加強律師合法權益保障工作。

通知強調全國看守所要加快硬件建設,完善會見制度,創新管理機制,努力解決律師“會見難”問題。要求加快建設律師會見室,新建看守所要按照設計押量每百人4間的標準建設律師會見室。老舊看守所要因地制宜,挖掘潛力,通過改建、擴建等辦法,進一步增加律師會見室數量,保障律師會見正常需求。

通知要求統籌使用會見場所。在律師會見室不足的情況下,看守所經書面徵得辯護律師同意,可以臨時借用訊問室安排律師會見,並關閉錄音、監聽設備。同時建立完善預約機制,看守所設立會見預約平臺,採取網絡、微信、電話等方式為律師會見提供快捷便利的預約服務。針對“未預約就不允許會見”問題,通知強調對未提前預約律師到看守所提出會見要求的,看守所也應當安排會見,不允許以未預約為由要求律師在48小時內第二次再來安排會見。

“通知提出延長會見室有效使用時間:工作日工作時間內看守所應保證律師會見室的充分使用,在正常工作時間內無法滿足律師會見需求造成律師排隊等候的,經批准,可以適當延長工作日工作時間,或者利用公休日安排律師會見。”楊玉芙委員說,公安部在通知中還提出了提高會見辦理效率,開展“智慧監管”建設,要求看守所設置律師會見自助辦理終端,實現接待辦理和會見提押快速聯動,減少律師等候時間,設置快速會見室;調研論證,探索開展律師遠程視頻會見等措施都非常及時有力,律師們深受鼓舞。

記者:張原 李寧馨

審核:周佳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