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要求網約車調價至少提前7日公佈

道路運輸價格將主要由市場“說了算”。交通運輸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關於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下稱《意見》)要求,將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同時,該意見還要求,道路運輸經營者應實行明碼標價,公示服務項目及價格,並保持價格基本穩定,網約車調價至少提前7日向社會公佈。市場人士認為,此舉有利於網約車規範定價和調價,還有利於網約平臺之間的良性競爭。

在今年7月交通運輸部與國家發改委聯合發佈的《關於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徵求意見稿)》中,兩部委提出要規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網約車)價格行為,對網約車實行市場調節價,城市人民政府認為確有必要的可實行政府指導價。

此次《意見》指出,要規範道路運輸新業態新模式價格管理,規範網約車價格行為。交通運輸部表示,網約車平臺公司應公佈運價結構和計價加價規則。

今年以來,網約車價格上漲成為社會熱議的話題。交通運輸部表示,隨著網約車、道路客運定製服務等新業態新模式快速發展,道路運輸各領域和環節的競爭更加充分,規範經營者自主定價行為、保持價格基本穩定十分重要。

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吳春耕曾就“網約車價格戰”表示,網約車給乘客出行帶來更多選擇,但同時也出現了過度補貼競爭、非法營運等市場亂象。對於當前網約車定價加價信息不透明、價格標準不夠合理等問題,交通運輸部將推動建立道路運輸價格信用監管機制,依法依規對相關失信責任體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另外,《意見》還提出,包括巡遊出租車、網約車,班車客運等所有道路運輸企業在重點時段或惡劣天氣出現違規漲價等行為,都將記入不良信用記錄。

交通運輸部指出,《意見》的出臺背景在於要充分發揮價格機制在資源配置過程中的關鍵作用,促進道路運輸市場經營者提供多元化、高品質的運輸服務,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意見》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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