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培訓機構老師猥褻兒童獲刑!咸陽秦都發出首份“從業禁止”令

近日,秦都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校外培訓機構老師猥褻兒童罪一案在秦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秦都區人民檢察院首次在公訴意見書中提出“從業禁止”建議。

秦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同時禁止被告人郭某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三年內從事和未成年人相關的教育和培訓工作。

判決發出後,被告人未上訴,檢察院未抗訴,現判決已生效。

2019年5月,我院受理咸陽市公安局秦都分局移送審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涉嫌猥褻兒童罪一案。郭某利用擔任秦都區某培訓機構老師的特殊身份,在授課期間對不滿10週歲的女學生先後兩次進行猥褻。女孩因為害怕,在第一次事情發生後不敢告知家長和其他老師,直到身體出現不適被家長髮現後多次追問才說出了實情。郭某被抓獲後,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這樣的傷害她本來完全是可以避免的”!談起這起猥褻兒童案,秦都區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組員額檢察官李焱深感痛惜。一個普通的刑事案件背後卻反映出目前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淡薄、教育機構安全管理不到位以及學校、家庭對未成年人預防性侵害缺乏引導等問題嚴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刻不容緩。

案件發生後,秦都區檢察院未檢組迅速聯合秦都區教育局,對轄區多所培訓機構進行走訪,重點對培訓學校老師入職資格、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學生的法治教育、自我保護等問題進行調查,督促培訓機構做到教室監控全覆蓋、嚴格教師資格准入等。

隨後,就發現的問題進行彙總整理,向秦都區教育局公開送達了一份預防性侵害檢察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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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檢察長李偉民向秦都區教育局公開送達檢察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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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區教育局也積極做出回應,結合秦都區實際,制定印發了《咸陽市秦都區教育系統預防校園性侵害工作實施方案》,並細化行業規範,強化校外培訓管理機構監管,區教育局、各校(園)、校外培訓機構定期檢查,及時發現及時整改,使預防少年兒遭受性侵害工作落到實處。


(咸陽市秦都區檢察院)

(LT)咸陽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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